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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24 07:42 《各報要聞》外商經營商務專機業務,民航局:礙於法令暫不開放
【時報-各報要聞】美商有意來台投資私人包機業務,交通部民航局表示,依據民航法規定,外籍業者不得在
國內經營商務專機業務,目前外商投資於法無據;但官員強調,未來將考量國內空運市場營運概況,逐步朝
開放市場的方向修法。
為符合國際自由化的趨勢,民航局強調,未來將參考歐盟做法,詢問本國籍經營者,是否願意提供商務專
機服務,如果國內業者完全不投入市場,民航局將配合修正民航法,開放外籍商務專機在台營運。
美商欲投資高雄機場20億元,有意經營國內外私人包機服務,卻遭到民航局否決。對此,民航局官員表示
,民航法第81條明文規定,外籍業者不得在我國境內經營普通航空業務,商務專機屬於普通航空業業務範圍
,因此無法開放。
美國商會代表曾在6月中旬拜訪民航局長沈啟,希望就投資高雄機場一事鬆綁。民航局則回應,美商經營的
私人包機服務屬於營利行為,受限民航法規定,目前只能允許外籍商務專機來台起降,無法開放在台攬客。
官員說,美商未全面理解民航法規定,將來仍會加強溝通,並且透過修法程序,逐步開放市場。
民航局表示,我國自97年開放本國航空業者經營商務專機業務,截至102年5月為止,只有5家航空業者、7
架飛機投入商務專機領域,在開放時間不長、本國業者規模難與國際業者競爭下,國內業者建議政府,應於
開放兩岸商務專機,擴大市場並扶植業者成長後,再行開放。(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林淑慧/台北報
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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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來源:時報資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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