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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接連2出包》宏遠食品 罰停供66校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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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蝶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發表於 2013-6-4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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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 2013年6月4日 上午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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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何玉華/新北報導〕新北市新莊區裕民國小昨天有學生午餐後不適,市政府衛生局首度引用四月才修訂的規定,認為上月也有一名宏遠食品供餐學校的學生得了腸胃炎,傍晚要求業者暫停六十六所學校供餐;業者措手不及,質疑上次學生腸胃炎檢驗後都說不關午餐的事,怎麼還這樣處分?

宏遠︰上次通報案例無關午餐

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長林冠蓁解釋,今年初邀專家學者、醫師及教育局等相關單位,分析去年食品中毒案件,修正「食品中毒案件暫停作業及復業處理原則」,原本勒令暫停營業處分的狀況有:「五個營業日內發生第二起疑似食物中毒通報」或「單次十五人就醫」,修正為「一年內再次通報或單次十人就醫」,並增加「就醫人數雖未達十人、但通報人數達五十人以上」,或「供應的同批膳食造成多處發生食品中毒」,宏遠的狀況已達「一年內再次通報」。

宏遠食品總經理特助鄭小姐昨天晚間忙著協調其他團膳業者協助接手今天供餐;她無奈地說,下午五點多才接獲衛生局通知停止六十六校供餐,所有食材都已備好,認賠就算了,但連絡其他業者,有人直接回說沒能力準備,不知衛生局、教育局為何下如此魯莽的決定。

林冠蓁表示,接獲學校通報疑似食物中毒後,到做出暫停供餐決定,光是行政調查流程也需要時間。

鄭姓特助質疑,五月中旬由宏遠供餐的學校有一名學生得了腸胃炎,衛生局採集檢體的報告已經證實與營養午餐無關,還了他們清白,這次卻被拿來作停業處分的依據,若只依「一年內再次通報」的規範,恐怕許多團膳業者都逃不了。

林冠蓁解釋,五月板橋某校的通報案件經醫師診斷是腸胃炎,沒有檢出病原菌,不代表沒有食物中毒,四月才修訂停業、復業原則,宏遠是第一家依新規定處分的業者。

教育局副局長龔雅雯表示,各國中小都預備了第二順位供餐業者,今天午餐供餐不會出問題,且只要衛生局稽查完宏遠的作業流程沒問題,宏遠就可以恢復供應其他六十五校的午餐,至於裕民國小,要依照學校與業者的契約規定,須等檢驗結果出爐,若不是餐點出問題就可以恢復供餐,若確是餐點出問題,將依契約記點。

來源雅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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