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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 關於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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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samlis000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發表於 2013-4-28 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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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samlis000 於 2013-4-28 02:13 編輯

請各位版主要禁人言之前
先發個消息通知一下可以嗎??
完全沒消沒息
本人發完文已經過了許久,如發文內容不允許
請在幾小時內告知,一天時間總夠了吧
如違規會即刻刪除




也考慮一下是否常發文,我沒發過什麼文
不太明白規定而違規,是否考慮一下通融的做法
第一次犯,一下就馬上被禁言
還要等一天"主動"問"執刑者"才能得到可能不懂的答案


這種處理方式妥當嗎??

請因為"作者未授權"而把我禁言的版主
請你查清站內有多少人"未經授權"而發佈軟體
請全部都禁言一天,以昭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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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發
Lilyandy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3-4-28 08:58
您好!

首先,請先平靜下來,思緒才會冷靜。

關於文章問題,首先,請尊重原作者之著作權,
若引用,必需註明之,以免造成各式可能的困擾。

其次,該帖雖然筆者未於第一時間察覺,
故已不可考。
但,仍可有跡可尋…
台兄疑似未標示原作者資訊,
即擅自將其引用後向會員們收取額外之虛擬貨幣(如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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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anMinYu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3-4-28 12:04
本帖最後由 ChianMinYu 於 2013-4-28 12:12 編輯

關於您的反饋
因"作者未授權"而禁言實在不妥
也不符合我所制定版規的違規處理原則
(火星文主題連續3篇以上=禁言兩週
火星文回覆連續3篇以上=禁言一週
其他嚴重影響討論秩序=斟酌禁言)

版上的文章
我看除了廠商用戶組以外
其他都是未授權的
但否能給我文章還有執刑者是誰?
以方便我去了解並回覆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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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是指...反駁P版的意見...^^"  發表於 2013-4-29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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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lyandy + 1 + 1 C版沒在生氣吧?呵呵。
Peter_Ya + 3 + 5 消..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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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樓主| samlis000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3-4-28 12:32

您好..
其實我蠻冷靜的反應,沒什麼
老實說,我一直都是潛水的站友
我沒發過幾次文,這點您可以查查
我真的就只是平常看文下載的時候都會看到這樣的設定
經過這次我已經瞭解,也不想再發文
我真的就只是想分享而已
那些碎鑽和評分,我一點都沒興趣
對我現實生活裡完全都沒幫助
所以我真的沒意思要收
如果您還是認為我這樣是不對的,請把我所有的鑽石和碎鑽清空
我不會有任何意見
關於著作權,我未附上連結也是錯了
因為我只單純的想到程式裡有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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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附上連結是對的~否則會進入審核,文章中也不得有其他論壇的連結,不然也會被舉報,可以直接註明出處,但可以不用附上連結  發表於 2013-4-28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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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samlis000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3-4-28 12:43
ChianMinYu 發表於 2013-4-28 12:04
關於您的反饋
因"作者未授權"而禁言實在不妥
也不符合我所制定版規的違規處理原則

其實昨晚和那位"執刑者""談"了一會
我也曾管理網站,況且我也沒有任何其他違規的前例
所以我才認為"初犯"是可以給予一點緩衝的

我會反彈的是
不管聊天室或是其他論壇,都會先提醒告知違規事項
如果要先執行,也會留下訊息告知違規的情況
以我的例子,我只能枯等一天,像個啞巴一樣的等一天才能"伸冤"
雖然不久,但是真的覺得這樣子的處理方式可以再改進

我承認我註冊到現在,昨晚才看了版規
但我沒看到(也可能我沒發現)有規定發佈程式要經過授權才能發佈
所以是否應該要再另開一公告來宣佈
別再讓我的例子再次發生
我爭的不是鑽石和碎鑽,因為真的那些簽到就一堆了
我覺得重要的是,公平和適當
我選擇不說"執刑者",因為我只是反應問題,不是想掀風波

謝謝您的關心和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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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lyandy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3-4-28 13:00
samlis000 發表於 2013-4-28 12:32
您好..
其實我蠻冷靜的反應,沒什麼
老實說,我一直都是潛水的站友

嗯~~~~看了許久,大約知道了。

首先,正常來說,除非是嚴重違規,
否則應該會給予12-24小時的改善時間,
若版務未能以此原則給予緩衝時間,
的確有所疏失。

我們將進一步了解情況,
請靜待處理結果,
感謝您的反饋。^_^


PS:請善用『編輯』功能,應避免連續發帖,才不致被認為有洗鑽之嫌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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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感謝提醒指教  發表於 2013-4-28 13:24
PS沒關係啦,是回覆不同的人,要是我 我也會分開回覆:))  發表於 2013-4-28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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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anMinYu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3-4-28 13:05
本帖最後由 ChianMinYu 於 2013-4-28 13:19 編輯
samlis000 發表於 2013-4-28 12:43
其實昨晚和那位"執刑者""談"了一會
我也曾管理網站,況且我也沒有任何其他違規的前例
所以我才認為"初犯" ...


是的
關於文章有問題要處分以前
只要不是太嚴重
我們都會"點評"或"私訊"先做提醒
並給與一天的時間改善
只有以下違規例外:
1、惡意發火星文主題
2、惡意連續火星文回覆
3、嚴重影響討論秩序
這些情況我們大多都不提醒直接處分的
至於文章內容問題
例如:
1、標題不合格
2、內容不合格
3、載點不合格
4、甚至是有人舉報侵權
我們都不太會處以禁言
前三點會給與緩衝時間改善
至於第四點
會斟酌情況
可能不會通知直接刪除處分
但也不會直接禁言的
主要也是因為這會有爭議
如您所說
有規定發佈程式要經過授權才能發佈

版上的文章
有多少都是未經授權而分享的?
也因此我並沒有特別真的此方面做規定
不然討論風氣必定會大衰減
對您的處分的確是我們版務的疏失
我們會在互相提醒
並改善我們執刑方式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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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lyandy + 1 + 1 + 1 處置的不錯!有進步!
asd13388821 + 3 + 5 神馬都是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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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samlis000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3-4-28 13:25
ChianMinYu 發表於 2013-4-28 13:05
是的
關於文章有問題要處分以前
只要不是太嚴重

對站內版務有幫助的話是所有站友應該做到的
謝謝您花時間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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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anMinYu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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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joyline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3-4-29 00:13
沉默不代表不知,也不一定是非專業 這網站有很多很專業也很熱心的朋友.但是一樣也有不專業又傲慢的所謂"版主" 處處可見有欠公允的地方...閣下你的委屈 在下感同身受,跟你加油!!相信你的聲音會被那些熱心又專業的朋友聽到!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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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你的關心和鼓勵  發表於 2013-4-29 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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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0937 + 1 + 1 對啊!如同社會縮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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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os2014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4-5-6 01:56
由 手機網頁 發佈
我覺得應該要對個版主的權限有所限制 權限太大也不是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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