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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 2013年4月4日 上午6:14
惡火奪7命 鳳山羅家告2鄰
〔自由時報記者鮑建信、王榮祥/高雄報導〕高市鳳山區2月發生的羅家6屍7命1重傷重大火警,起火點疑似在隔鄰一樓冷飲店冰箱,羅家認為案發後,冷飲店屋主黃服興、實際負責人段亞宏2人不聞不問,羅家昨到高雄地檢署控告黃、段2人涉嫌公共危險、過失致死等罪,希望討回公道。
屋主、飲料店老闆不聞問
羅家阿公羅武勝說,案發後黃、段2人不僅不聞不問,也未參與公祭,又無賠償誠意,讓羅家無法接受,因而提告。高雄地檢署表示,火警案發生後,由相驗檢察官李明昌負責偵辦,追查起火原因及有無刑責,如今羅家控告黃、段2人涉案,此部分將併案處理。羅武勝為防止黃、段脫產,向高雄地院聲請假扣押,要求黃和段各給付500萬元和100萬元損害賠償,同時共繳交三分之一的擔保金共200萬元後,法官裁定查封黃位於五福一路房屋,及對段扣薪資三分之一。
地方人士透露,羅家曾透過管道與飲料攤段姓業者及鄰居黃姓屋主私下協調,但3方對賠償事宜沒共識,羅家評估後決定提告。
記者昨走訪火警現場,鄰居透露意外發生後,羅家二老與鄰居黃家二老均被接往親戚家居住,羅家焚毀的大門還沒修復,黃家則是鐵門緊閉;羅家日前還在樑柱上貼出感謝公告,誠摯謝謝里長、鄰長、社區居民與各界善心人士幫忙。
來源:雅虎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