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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中等教育法、專科學校法 修正三讀 增學貸「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5551402
為減輕經濟、社會弱勢學生就學財務負擔,立法院會今(25)三讀通過「大學法」、「高級中等教育法」及「專科學校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調整大專院校、高中職學生助學及學貸制度。三讀條文指出,符合一定家庭所得及其他經濟條件者可享學雜費減免;學貸申請範圍則新增「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並規範政府提供相關還款措施。
立法院會今(25)表決「高級中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該法第58條指出,政府為協助學生就讀高級中等學校,應辦理學生就學貸款;貸款項目包括雜費、實習費、書籍費、住宿費、生活費、學生團體保險費、海外研修費及重讀者之學費等相關費用;其貸款條件、額度、項目、權利義務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專科學校法」第44條明定,專科學校五年制前三年學生,符合一定條件者免納學費,但排除未具我國國籍、重讀者。
上述兩修正案皆經院會三讀通過,「高級中等教育法」第58條增訂「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納學貸申請款項,要求政府針對已開始還款之學生,提供減輕財務壓力之協助;涉原住民者,應會商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定之;「專科學校法」第44條亦同步新增上述學貸相同申請款項,並增訂5專後2年、2年制之經濟弱勢學生,應由政府參考其家庭所得5等分最低20%及其他財政查調等經濟情形後,免繳學費,由教育部編列預算補助,並排除無我國國籍、戶籍者。
至於「高級中等教育法」第20條最終表決不予修正,但通過附帶決議,指出教育部應協助地方政府針對完全中學建立正式人力補充機制,以維持原有學生輔導量能。
修法拉近數位學習落差 將免學費、學貸利息補助入法保障
法案三讀後,民眾黨立委蔡春綢上台表示,此次修法將免學費、學貸利息補助與資格認定納入法律保障,讓制度及時銜接當前家庭負擔與青年生活變化,有效緩解初入社會青年在求職、租屋與生活開銷等多重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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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已於 2026 年 8 月 25 日三讀通過「教育三法」(高級中等教育法、專科學校法、大學法)修正案。
賴清德所提出的教育平權政策中,「高中職全面免學費」與「私立大專校院學生學雜費補助」均已在 2024 年 2 月(112學年度下學期)正式實施,目前全台符合資格的學生皆已在註冊單上直接減免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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