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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法務部簽槍決令 6死刑犯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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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蝶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發表於 2013-4-20 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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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視 – 2013年4月20日 下午12:13








法務部傍晚執行六名死刑犯,其中死刑犯林金德民國91年犯下縱火案,害得3名小女孩無辜慘死,在台中伏法的殺人魔陳瑞欽,為了保險金殺害6名親人,花蓮執行死刑的張胞輝,殺害女友背著3條人命,同樣罪大惡極,這三人都在19日伏法。

趕到殯儀館的林金德家屬,冷靜處理死刑犯林金德後事,民國91年7月11日,林金德因不滿同居人江姓女子提議分手,提著汽油桶衝到江女弟弟,位在基隆住處縱火,最後燒死3名在閣樓上,不滿10歲的無辜小女孩。面對媒體追問,林金德表示後悔,但改不變不了事實,最後他在民國98年死刑定讞。

救護車從台中監獄緩緩開出,上頭載著的就是死刑犯陳瑞欽的遺體,陳瑞欽身上背著6條人命,他從民國74年到87年間,連續殺害3名兒子、2任妻子,詐領保險金新台幣一千多萬,92年他又涉及陳姓女子命案,凶殘殺害至親多人,震驚社會,當時他還接受媒體訪問落淚喊冤。殺人魔陳瑞欽伏法執行,死前沒留下任何遺言,也沒有進食。

同樣在這一天執行死刑的,還有在花蓮看守所服刑十年的張胞輝,他在民國92年1月到2月間,先將女友殺害埋屍公墓,又盜領鄰居應德標及其同居人劉范秀花存款加以殺害,甚至還把殺人兇刀拿回家切菜,最高法院最後將背負3條人命的張判處死刑,因受不了等死刑的煎熬,他還在監所吞13顆電池自殺,被發現送醫,取出電池救回一命,但到頭來還是逃不過死刑制裁。

來源:雅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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