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定帳號登入

Android 台灣中文網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討論] -----------版規懲處投票-----------計票7天---

[複製連結] 查看: 1727|回覆: 17|好評: 1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沐o沐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正序瀏覽 |閱讀模式
發表於 2012-6-24 17:21
最近真的有發生些零星筆戰~

但是處分我實在無法自己評斷~

各位就投票吧~大家自己決定累犯的後果~
單選投票, 共有 115 人參與投票 查看投票參與人

投票已經結束

58.26% (67)
25.22% (29)
10.43% (12)
6.09% (7)
您所在的用戶組沒有投票權限
「用Android 就來APK.TW」,快來加入粉絲吧!
Android 台灣中文網(APK.TW)

評分

參與人數 3碎鑽 +2 幫助 +3 收起 理由
WenBen-Lu + 1 + 1 非常讚
e4012826 + 1 好內容。朕有賞,還不謝主隆恩.
david850226 + 1 + 1 非常讚

查看全部評分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專題
用Android 就來Android 台灣中文網(https://apk.tw)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18
ayr56tdr59as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2-7-2 16:44
用Android 就來Android 台灣中文網(https://apk.tw)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17
名字真難取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2-7-2 16:30
ayr56tdr59as 發表於 2012-7-2 14:25
如果浮動ip也沒辦法= =

是阿,所以還是要靠大家自律啦~

不然哪個版主來也沒用>.0
用Android 就來Android 台灣中文網(https://apk.tw)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16
ayr56tdr59as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2-7-2 14:25
由 手機網頁 發佈
名字真難取 發表於 2012-6-30 23:12
他可以在辦一隻帳號在戰阿
((不知道論壇是不是看IP給辦帳的,如果不是他可以一次辦好幾支,再繼續講阿,但 ...

如果浮動ip也沒辦法= =
用Android 就來Android 台灣中文網(https://apk.tw)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15
名字真難取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2-6-30 23:37
這樣就好了~ 感覺禁言就好惹,真的不行再加重!
用Android 就來Android 台灣中文網(https://apk.tw)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14
名字真難取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2-6-30 23:12
他可以在辦一隻帳號在戰阿
((不知道論壇是不是看IP給辦帳的,如果不是他可以一次辦好幾支,再繼續講阿,但如果是看IP就沒這種問題了

點評

論壇是有鎖ip功能的~  發表於 2012-6-30 23:28
用Android 就來Android 台灣中文網(https://apk.tw)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13
marvelous153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2-6-26 20:44
刪除帳號!
這種人不需要出現在這裡打擾我們!^^
用Android 就來Android 台灣中文網(https://apk.tw)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12
magkono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2-6-26 13:16
本帖最後由 magkono 於 2012-6-26 13:19 編輯


路過貴地、說一聲:向大家問個好!


尊尊教誨・溫馨提示」的我、
如果處理到累的身心疲倦時、下一歩是

「禁言3天」→「禁言5天」→「禁言7天」→「禁言9天」。。。

如果要扣分、送進黒名単、一定也要説明清楚原因!(先君子後小人)!
當然接不接受、是對方的問題了! 

版務管理也只是對的起自己良心、盡人事聽天命!
不要勉強遷就、抹殺了自己。本末顛倒。別容易被煽動情緒喔~


<<互相學習・互相成長。  鎖定目標・努力加油。>>



評分

參與人數 2碎鑽 +1 幫助 +5 技術 +1 收起 理由
游幃翔 + 1 + 1 + 1 神馬都是浮雲
沐o沐 + 4 非常同意!

查看全部評分

用Android 就來Android 台灣中文網(https://apk.tw)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11
夜殺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2-6-25 17:42
禁言+1
不過最好方法還是鎖IP
不然換個馬甲繼續吵 還是一樣
禁言七天 應該很多人會直接換個帳號快
用Android 就來Android 台灣中文網(https://apk.tw)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10
s09817788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2-6-25 04:42
個人認為
筆戰者 以禁言(3天)處罰 累犯者加倍上去 再犯者 直接送去小黑屋並且無法留言

畢竟如樓上所說的 扣碎鑽 不痛不養 再賺就有

^^ 純屬個人意見 ~~

用Android 就來Android 台灣中文網(https://apk.tw)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