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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 淘寶網路交易課稅,國稅局要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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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0-30 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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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30 07:56   《稅收》淘寶網路交易課稅,國稅局要查

【時報記者江俞庭台北報導】國稅局表示,自今年7月起鎖定透過「淘寶網」進口貨物之消費者或營業人進行
查核,查核範圍包括個人買家直接或間接向該網站購買之貨物或虛擬商品是否繳納營業稅,或個人買家透過
「淘寶網」進口貨物轉售及接受國內買家委託向「淘寶網」進口貨物以賺取手續費之國內代購代付平台業者
是否辦理營業登記繳納營業稅等。

 國稅局表示,對於透過「淘寶網」進口貨物之消費者或營業人進行查核,依稅法規定,進口貨物收貨人應
繳的營業稅由海關代徵,另外,基於加速通關及簡化行政作業,完稅價格在3千元以下免徵營業稅,而台灣買
家向「淘寶網」購買電子書、App等數位商品,單筆支付款項超過3,000元以上,買家於付款次期開始15日內
,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列印或向國稅局索取購買國外勞務營業稅繳款書(408繳款書),自行繳納營業
稅款。
 另外,向境外網站購物,貨物進口轉銷售應辦理營業登記,如果「全部」採網路銷售無實體店面,只要每
個月銷售額未達8萬元,得暫時免向國稅局辦理營業登記,但仍應記得就經營網路交易的營利所得併計個人年
度綜合所得總額,辦理結算申報;而國內代購代付平台業者接受台灣買家委託,向大陸淘寶網進口貨物,其
向買家收取之手續費屬銷售勞務,應依規定辦理營業登記,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納營業稅。
 國稅局呼籲,喜歡上「淘寶網」購物或透過「淘寶網」批貨轉賣之網路賣家及代購代付平台業者要注意相
關規定,以免遭查獲補稅並處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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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來源:時報資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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