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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宜市違規停放腳踏車 限11月15日前領取 [打印本頁]
作者: lcctno 時間: 2013-10-25 11:21
標題: 宜市違規停放腳踏車 限11月15日前領取
宜市違規停放腳踏車 限11月15日前領取
2013年10月25日11:18
【潘岳/宜蘭報導】宜蘭市公所會同警方自6月起迄今,在宜蘭火車站、轉運站、宜蘭大學周遭依法拖吊58任意輛違規停放腳踏車,並移至到原宜蘭團管區舊址存放,宜蘭市公所今天上午籲請腳踏車主在11月15日前,到市公所農經課辦理領取,逾期將依《廢棄物清理法》予以報廢。
市長黃定和表示,屆時無人領取腳踏車,經完成報廢手續後,市公所將請人整修這些腳踏車,作為愛心車,送給低收入戶或家境清寒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