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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撇毒澱粉 業者自力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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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5-29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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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吳敏菁、林金池、邱文秀、周曉婷、邱俐穎╱綜合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5月29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吳敏菁、林金池、邱文秀、周曉婷、邱俐穎╱綜合報導】

毒澱粉風暴衝擊,粄條、肉圓、黑輪、豆花等八種食品業績一落千丈,業者紛紛張貼食材檢驗合格證明,彰化縣衛生局率全國之先,昨天推動「安心肉圓」標誌上路。台北市、新北市、台南市也著手輔導業者,讓消費者食得安心。

由於衛生署下令三天內全面清查廠商及經銷商,六月一日起又要張貼安全告示,在時間緊迫且安全證明無統一形式之下,各地縣市政府與業者「自力救濟」,展開一場搶救小吃大作戰。

以彰化有名小吃肉圓為例,業者昨天聯合召開澄清記者會,公開製作流程,強調用純正地瓜粉做成肉圓皮,綿密又Q彈,蒸熟後表皮透亮,並指責有些業者可能是拿便宜樹薯粉取代地瓜粉,才須加入順丁烯二酸增加口感。

為了讓民眾辨識安全肉圓,彰化縣衛生局推動「安心肉圓」標誌。局長葉彥伯說,這是彰化縣衛生局掛保證,要拿到OK標章,得經過三關,店家先出示進貨來源,食材認證合格後,向縣府申請,經儀器檢驗確定無虞後,才能領到認證標章。

衛生署則提供安全證明的參考格式如下:「本公司所販售之產品皆不含順丁烯二酸酐化製澱粉,並符合我國食品衛生標準,特此具結,如有不實,願負法律責任。」

食品藥物管理局區管中心主任潘志寬強調,要求下游食品業者和上游廠商索取具結書,是希望業者能做好自主管理責任,檢驗證明及切結書等於是廠商的「自白書」,保證澱粉原料沒有問題,若消費者仍有疑慮,可選擇不要購買產品。

台北市衛生局針對販售、供應八大類產品之連鎖飲冰品、夜市攤販、百貨美食街、小吃店及一般餐飲業,做首波宣導,輔導業者應於明顯處張貼安全證明。

為了讓消費者吃得安心,新北市長朱立倫指示相關單位必須要求連鎖餐廳與小吃店,對外公告是否使用化工原料、合成品,還是原汁原料,維護民眾知的權利。

台南市衛生局兵分四路稽查,知名新營肉丸張姓業者表示,雖擺出澱粉供應商自行送檢合格證明,連日來客人流失至少五成。

潘志寬表示,若業者屆時仍無法提供安全證明、清楚交代來源,產品需全部下架、送驗,並依法開罰三萬到十五萬元。

他說,除無法交代來源者,地方衛生局將送驗,若已提供安全證明者,也會視情況抽驗,若檢驗含有順丁烯二酸,將對上游澱粉製造業者,比照塑化劑事件,重罰六萬到六百萬元;若具結不實,還將依偽造文書送辦。

來源雅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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