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roid 台灣中文網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財經] 要外籍看護作雜事 可罰15萬

[複製連結] 查看: 66|回覆: 0|好評: 0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游幃翔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正序瀏覽 |閱讀模式
發表於 2013-5-20 16:49

馬上加入Android 台灣中文網,立即免費下載應用遊戲。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註冊

x
中廣新聞網 – 2013年5月20日 上午9:40
台北市的外籍勞工,多以家庭看護為主,不過勞動局常接獲檢舉,表示有外籍看護工,從事看護以外工作,包括到餐廳、小吃店幫忙洗碗、幫忙家裡打掃、帶小孩等,都已經違反「就業服務法」,勞動局表示,北市今年到四月底,已經裁罰了三十五件,而雇主如遭檢舉稽查確實違反,將開罰三到十五萬元,連續再犯,將廢止雇主的聘僱許可。(林麗玉報導)
台北市勞動局表示,一名來自印尼的阿汀,是雇主申請聘僱來照顧年邁重病的母親,不過因為這名雇主開設餐廳,阿汀在照顧阿嬤的同時,還必須經常往返雇主的餐廳,拿取阿嬤的食物,當阿汀到餐廳等待餐點製作時,也會順便幫忙餐廳洗碗,不過阿汀所從事的工作,已經明顯超出勞工委員會所核准的工作範圍,雖然雇主表示,阿汀是因為在洗阿嬤的餐具,順便做清潔打掃餐廳,不過阿汀確實從事餐廳工作,已經屬於許可外工作,雇主將被處新臺幣3萬元至15萬元罰鍰。
勞動局職業安全衛生科科長李進欽說,臺北市的外籍勞工,多為家庭看護工,依法家庭看護工的工作範圍,主要是在「照顧」被看護人,提供所必須的相關生活照料,而且不得從事與照顧被看護人無關之工作。例如跟隨雇主從事販賣小吃、在市場工作、幫忙家裡清潔、打掃、煮飯、帶小孩等,都已經違反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 而台北市今年截至4月底止,統計已經有35件,因為雇主指派外籍勞工從事許可外工作受到裁罰。勞動局長陳業鑫提醒,如果雇主使外籍看護工從事許可以外工作,或讓外勞至申請核准地點外從事許可外工作情事,依規定將科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如有再犯,依照就業服務法第72條第3款規定,將廢止雇主招募及聘僱許可,雇主將喪失聘僱外勞的資格。
來源 yahoo新聞
====================================================
缺積分?? 缺碎鑽?? 缺鑽石?? 缺權限?? ...還是什麼都缺嗎?
可以參考以下兩篇 :
1. 共襄盛挙:結縁*随縁*感恩*惜福 APK.TW送給您\*伴手禮*/
2. 新會員必讀 ~升級密技~ 鑽石-任務-積分-權限-簽到-搜尋-發文

====================================================
歡迎大家踴躍加入 群組 內的 "韓流瘋"及" 爆爆遊樂園",
韓流瘋 爆爆遊樂園 不定期會有些小活動...歡迎踴躍參與...

====================================================
【其它小分享 福利帖】
(第116波大放送) : 人人回帖有獎勵
(第115波大放送) : 人人回帖有獎勵
(第114波大放送) : 人人回帖有獎勵
(第113波大放送) : 人人回帖有獎勵
(第112波大放送) : 人人回帖有獎勵
<如須查詢更多相關內容,請自行爬文>

**以上報告完畢**
如果可以的話,幫我評個分數或是送一多花給我^^
您的評分與鮮花,是我下次再發帖的原動力
謝謝~

====================================================
                                                                                   2013/05/20 By 游幃翔
「用Android 就來APK.TW」,快來加入粉絲吧!
Android 台灣中文網(APK.TW)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專題
用Android 就來Android 台灣中文網(https://apk.tw)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