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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中國客刷卡買97萬珠寶 順手牽羊12萬項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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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蝶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正序瀏覽 |閱讀模式
發表於 2013-5-16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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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 2013年5月16日 上午6:12





〔自由時報記者侯柏青、錢利忠/綜合報導〕中國客陳建今年3月來台灣觀光時,到台北遠企購物中心血拚,刷卡近百萬元買項鍊,卻隨手摸走一條12萬元的中國繩蜜蠟葫蘆項鍊。他辯稱是喝醉酒惹禍,台北地院痛批他犯後狡辯,但考量他用雙倍價格和店家和解,依竊盜罪判他3月、緩刑2年,另要他支付國庫20萬元。

據了解,此案檢辯雙方均未上訴,全案定讞。店家昨天表示確有此事,不過已與該名中國客和解,不便對外表示意見。

判決指出,42歲陳建今年3月以自由行名義來台觀光,還下榻遠企內的超高檔飯店。3月17日晚間8點多,他到遠企購物中心的慕尼黑琥珀博物館血拚,刷卡97萬4170元買下懷古、風景琥珀、設計師蜜蠟等3條項鍊及1條風景琥珀銀項鍊,原本還想購買一條價值12萬元的中國繩蜜蠟項鍊,但因信用卡額度不足而作罷。

沒想到,陳建居然趁店員轉身開立商品證明書時,摸走這條項鍊,藏在西裝暗袋裡,再從容拿走店員包好的戰利品離開,店員清點發現少一條項鍊,立即報警,警方依據監視器畫面鎖定他涉案,趕到他下榻的飯店房間追查,在行李箱裡扣到這條項鍊。

陳建被移送地檢署後,向檢方喊冤,強調自己喝醉了,以為付了錢,才會把這條項鍊放進口袋,不過檢方質疑,接待桌上的項鍊都是他買的,他為什麼獨拿沒結帳的那一條,因此認定他說謊起訴,檢方將他責付警方,他暫時收容在入出國及移民署宜蘭收容所。

雙倍價和解 仍判刑

北院開庭時,他改口認罪,但仍狡辯是喝醉酒惹的禍,他強調,已經用雙倍價格,也就是24萬元賠償店家,店家向法院表示願意給他機會,陳建也請求法院輕判。

法官呂政燁認為,陳建因為一時貪念就偷東西,犯罪後還一再用酒醉當藉口卸責,起訴後才願意認錯,原本不宜輕縱,但審酌他沒有前科,事後跟店家達成和解,雖判他3月、緩刑2年,但要求他得向國庫支付20萬元。

來源,雅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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