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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離婚後抓到開房間…不起訴 白忙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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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no37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正序瀏覽 |閱讀模式
發表於 2013-4-8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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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記者呂開瑞╱桃園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3年4月7日 上午3:32.
....謝姓男子疑妻和上司有染,在車上偷裝竊錄器想抓姦,忙了近一年沒抓到,未料離婚5個月後,卻錄到開房間的親密對話,他告通姦,因時間點是離婚後,檢察官對2人不起訴,讓他白忙一場。


「實在沒道理,明明前妻和對方開房間,也承認說過『我是你的人』,怎會不構成」,謝姓男子氣炸,考慮打民事官司求償。


桃園地檢署調查,謝姓男子2年前懷疑妻子和上司搞曖昧,多次跟蹤想抓姦都無功而返,後來在妻子車上偷裝竊錄器,也沒錄到偷情證據,努力了一年都沒抓到,覺得很窩囊,因懷疑妻子讓他戴綠帽,去年2月離婚。


但離婚4個多月後,有天兒子把竊錄器還他,發現錄到妻子和上司開房間的對話,包括男方說「我們終於可以在一起了」,女方說「我早已是你的人了」,謝控告妻子和陳姓男子妨害家庭。


檢方偵辦時,謝的前妻說,和陳開房間是在去年5月,當時已經離婚,「可以自由交往,前夫管不著」,陳姓男子也說,去年4月才和謝的前妻交往,5月相約開房間,當時對方無婚姻關係。


檢察官調閱汽車賓館入住紀錄,確認2人在去年5月下旬住宿,時間是在謝姓男子離婚後,無法證明謝的前妻離婚前曾出軌,檢察官以謝無權干涉前妻離婚後的交往,對2人不起訴。





來源:ya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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