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上加入Android 台灣中文網,立即免費下載應用遊戲。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註冊
x
翻案!英勇司機蔡崇輝遭擠出非逃跑
2014年01月16日11:36
【王家俊/台北報導】台鐵太魯閣號駕駛蔡崇輝前年1月撞上違停在鐵道上的砂石車因公殉職,入祀忠烈祠,銓敘部去年5月認定蔡「逃生不及」,不符「冒險犯難」條件。銓敘部長張哲琛上午向考試院會報告,根據台鐵新事證,蔡因正面撞擊致死,遭擠出駕駛室,且蔡做完煞車及鳴笛標準動作後,仍持續鳴笛示警,重審認定符合「冒險犯難」。
銓敘部說,台鐵委託何宜慈科技發展教育基金會及逢甲大學車輛行車事故鑑定研究中心報告指出,蔡正面撞擊致死,左右手受傷及多發性骨折,反應撞擊瞬間仍留在駕駛室,經過推擠將駕駛室內廁所門板連同蔡擠出門外走道;還原事發經過,撞擊歷時10秒,蔡做完煞車、鳴笛標準作業程序,本可離開駕駛室,但仍繼續鳴笛,警告四周人車及月台旅客避難,已超出一般司機員作為。
銓敘部認為因台鐵舉證不足,導致先前因公審查小組作出原審查結果,強調此後類似的交通意外事故案件仍須個案認定,並未提議更改相關辦法審查標準。蔡崇輝家屬對於銓敘部原先核定不服,提起行政爭訟,但遭高等行政法院駁回。
依現行《公務人員撫卹法》規定,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和「冒險犯難」死亡都是因公撫卹的範圍,符合「冒險犯難」因公殉職者,加發50%一次撫卹金,「執行職務」因公殉職者,加發25%一次撫卹金,加上年撫卹金等,兩者約相差250萬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