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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公斤姊控性侵 瘦男無罪
2014年01月02日06:03
【林師民、楊勝裕╱新竹報導】新竹市一名大學生在「愛情公寓」網站認識體重一百公斤的三十九歲女網友,去年四月兩人發生性關係,事後女網友要求「接她上下班一年,請她吃一頓飯或包紅包壓驚」回報,男學生不從,遭女網友控告性侵。
鄰居沒聽到求救
法官發現,女體重比男重三十一公斤,女遭性侵掙扎時也無傷勢,且兩人網路還聊及「脫光光,才可以做他的女人」等性暗示語言,因此認定兩人是合意發生性行為,判劉男無罪。
陳姓女網友指控,去年在「愛情公寓」網站認識二十四歲的劉姓大學生,兩人四月某日約在劉男租屋處見面。當時劉男脫掉她的衣褲,用手摸她的胸部,她大叫「不要這樣」,但劉男仍強吻、性侵她。事後陳女據此提告,檢方亦將劉男起訴。
但法官審理,發現陳女有一百六十五公分高、體重一百公斤;而劉男高一百七十一公分、體重六十九公斤,若依陳女證詞,當時男上女下的姿勢,陳女曾用力反抗,但身上卻無傷痕。陳女還表示,當時曾喊救命約兩、三分鐘,但劉男租屋處鄰居住有消防員、學生等,求救時應不可能沒人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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