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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 網家董事長詹宏志:第三方支付法 ,一出生就落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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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2-21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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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1 16:01   《科技》網家董事長詹宏志:第三方支付法 ,一出生就落伍

【時報-台北電】網路家庭(8044)董事長詹宏志昨(20)日表示,台灣是個小市場,但第三方支付專法卻訂
立了全世界最高的進入門檻,有礙年輕人的創業機會。
  詹宏志上周重砲轟擊經濟部目前所草擬的「非金融機構電子商務支付管理條例」,是「最膽小、保守、
最沒有前瞻性」的一部法案;據了解,金管會主委曾銘宗已經找詹宏志討論第三方支付專法。
 

  曾銘宗日前出席三三會時,並釋出繼文創產業之後,接下來金管會要力挺電子商務產業。
  台灣網際網路暨電子商務協會(TIEA)理事長詹宏志昨日出席「2013年食品暨農蓄產品e論壇」時,被媒
體問到如何看待金管會下一波將力挺電子商務產業。
  他表示,金管會願意支持電子商務產業值得肯定,但他仍表示,第三方支付專法「一出生就落伍」,尤
其是儲值金額僅3萬,偏低、經營資本額高達3億元,太高,而且應用範圍被侷限。
  尤其,從事儲值業務者,最低資本額的限度為3億元,這將剝奪年輕人的創業機會。他說,全世界第三方
支付的公司都是從小公司做起,3億元的資本額要如何讓年輕人參與。台灣是一個小市場,卻訂了全世界最高
的門檻。他表示,美國的第三方支付業務的資本額為2.5萬美元(約新台幣75萬元),而歐盟僅訂5萬歐元。

  詹宏志再次重申,台灣是鄰近國家中最晚制定第三方支付法令的國家,應該要參考各國的版本及經驗,
制定出最先進的法令才對。  (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何英煒/台北報導)




資訊來源: 時報資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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