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roid 台灣中文網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社會] 偷騎他人機車再停回 慣竊沒加滿油被訴

[複製連結] 查看: 190|回覆: 0|好評: 0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lcctno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發表於 2013-12-19 23:07

馬上加入Android 台灣中文網,立即免費下載應用遊戲。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註冊

x
偷騎他人機車再停回 慣竊沒加滿油被訴
2013年12月19日22:50   
【黃哲民/新北報導】新北市林姓男子去年底到今年8月,涉於板橋、新莊一帶5次隨機偷走機車代步,用完停回原處或附近棄置,被查獲辯稱未將機車據為己有,也沒變賣,但新北地檢署認定林男4次偷用失主機車油箱內油料,1次將贓車停太遠以致失主無法尋獲,今起訴林男涉犯5次竊盜罪嫌,每次最重可判5年。

法界實務對於偷走他人汽機車代步、事後停回原處的「使用竊盜」案件,存在應起訴竊盜罪嫌,或不起訴改循民事求償被使用油料的兩種看法。

本件檢方採用前者,認為機車油箱內汽油也是車主花錢買的,其中4件雖然失主順利尋獲愛車,但林男沒把油料加滿歸還。至於第5件失主住新莊區,林男卻把贓車停到樹林區,只有他知道位置,等於據為己有,且他是被警方查獲,才引導警方找回這輛機車。


資訊來源: 蘋果日報


感謝收看! 這帖不代表我的想法 這只是轉貼帖 希望這些訊息能幫的到您
「用Android 就來APK.TW」,快來加入粉絲吧!
Android 台灣中文網(APK.TW)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專題
用Android 就來Android 台灣中文網(https://apk.tw)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