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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人夫戴綠帽不甘心 妻付百萬遮羞費未撤告 [打印本頁]

作者: lcctno    時間: 2013-12-3 09:13
標題: 人夫戴綠帽不甘心 妻付百萬遮羞費未撤告
人夫戴綠帽不甘心 妻付百萬遮羞費未撤告
2013年12月03日09:06   
【陳亮諭/綜合報導】1名已婚蔡姓婦人與王姓情夫偷情,今年初在汽車旅館幽會被老公逮個正著,蔡婦求饒依丈夫要求給予100萬元遮羞費,蔡夫卻未依約定撤告,蔡婦及小王均因妨害家庭罪各被判處2個月有期徒刑;她向法院提出要求其夫返還該筆款項及被易科罰金的6萬1000元。案由法院審理中

今日出版的《聯合報》報導,法 界人士表示,依照民法規定,2人不管口頭表示或簽下契約,雙方就應該履行契約內容執行。該案丈夫已拿到遮羞費,就須依契約撤銷告訴,法官在判刑時也應依照當時和解書斟酌刑度,避免往後延伸的法律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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