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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 爺孫戀…帶她出遊 被她爹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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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no37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發表於 2013-9-17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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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記者游振昇╱台中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3年9月16日 上午3:51五十七歲知名音樂創作人李坤城,與十七歲林姓小女友交往,本月初兩人到屏東墾丁旅遊四天,期間少女的父親因打電話也無法讓女兒回家,氣得報警指李涉犯和誘罪,李到案否認。


台中警方上周聯絡到李坤城並通知到案說明,李到派出所堅稱,絕無妨害家庭,是女友告訴他「她父親知道且同意二人出遊」,他為了一圓女友的夢想,才安排墾丁四日遊,逛海生館和墾丁美景。


警方說,李坤城女友的父親,本月初得知兩人到墾丁玩後,曾打電話給女兒要求回家,雙方通話後,因女兒仍不願回家,因此報案,指李坤城涉嫌誘騙女兒脫離家庭。警方表示,因少女未滿廿歲,又已離家,李的行為可能涉及刑法妨害家庭罪章的和誘罪,近日內將通知少女到案。


李坤城日前和女友一起上電視談話節目,公開兩人交往,兩人臉書也寫滿對彼此的愛意,和對老少戀的堅定感情。


記者昨天無法聯絡上李坤城。但李在臉書上說,女友希望自己父親能溫柔體貼、平等尊重,他不介入,也不發表意見,只是誠懇愛她、陪她;雖有一些阻力,她都能堅強勇敢從容應對,「她真的比我還要強,這些在我過去從事的文化創意工作中不會出現的挑戰,我要跟小小年紀就很強的她多多學習」。


林姓少女本月六日則在臉書寫「爸爸,您還愛我嗎?」她說父親將她對家的信任當作對她的武器,她每天在家,父親卻私下到警局報案說她失蹤,「造成別人困擾」。



來源:ya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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