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上加入Android 台灣中文網,立即免費下載應用遊戲。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註冊
x
作者: 本報訊 | 台灣立報 – 2013年5月27日 上午12:16
反菸團體26日在董氏基金會開了一場「菸商勿阻撓菸害防制全面修法,放過下一代」記者會,我們雖然不完全同意反菸團體的訴求,不過我們支持《菸害防制法》全面修法,不能只修第4條有關菸品健康福利捐的條文,雖然那可能是有拿菸捐補助的反菸團體最重視的部份。
行政院會於5月9日通過的《菸酒稅法》第7條及《菸害防制法》第4條修正草案,財政部表示「菸捐與菸酒稅均為抑制菸品消費的政策工具」;行政院長江宜樺也表示「檢討調漲菸捐,期以價制量,降低我國吸菸率,提高菸害防制成效,確有必要」。既然如此,開徵菸品健康福利捐的政策目標應該明文入法,否則依照現行《菸害防制法》對菸捐採「以量計徵」方式徵收,並且7成應用於「全民健康保險之安全準備」(補貼健保),其實與行政院所宣稱的政策目標不符。
因此,我們主張將菸捐的政策目標明文入法,同時菸捐改採「以價計徵」方式徵收,菸捐之應用改以「中央與地方之菸害防制」與「私劣菸品查緝」為主。菸捐改「以價計徵」,才能對所有菸品消費者達到同樣的「以價制量」效果,否則消費低價菸品之消費者反而負擔較高比例的菸捐,顯失公平,且有鼓勵民眾消費高價菸品之嫌。其次,菸捐既是「專款專用」性質,菸捐之應用按理也要符合其開徵的政策目標,應該主要使用於「菸害防制」,同時「以價制量」可能造成偽劣、走私菸品氾濫,所以菸捐也要多用於「私劣菸品查緝」。至於現行規定菸捐之用途,例如:社會福利、弱勢醫療等。以菸捐支出雖無可厚非,但宜改為由菸稅或其他國家稅收支出,讓菸捐用途單純化,落實專款專用之精神。
最根本、也是最應該修改的部份,則是對「菸害」的定義。現行《菸害防制法》僅定義了「菸品」、「吸菸」、「菸品容器」、「菸品廣告」、「菸品贊助」,卻對法規名稱「菸害」完全沒有定義。倘若有「菸」就可稱之為「害」,意即凡「菸品」皆為「菸害」;或者凡「吸菸」就等同於「菸害」,沒有任何「量」的差別。那麼政府為何仍有公營菸酒公司,繼續賣菸賺錢?那些視吸菸者如寇讎的反菸團體,應該先呼籲政府別賣菸,而不是一面反菸,另一面又拿因菸品消費而來的菸捐補助。真正最擔心無人吸菸而沒有菸捐收入的,可能是偽善的政府和反菸團體。
來源 yahoo新聞
====================================================
缺積分?? 缺碎鑽?? 缺鑽石?? 缺權限?? ...還是什麼都缺嗎?
可以參考以下兩篇 :
1. 共襄盛挙:結縁*随縁*感恩*惜福 APK.TW送給您\*伴手禮*/
2. 新會員必讀 ~升級密技~ 鑽石-任務-積分-權限-簽到-搜尋-發文
====================================================
歡迎大家踴躍加入 群組 內的 "韓流瘋"及" 爆爆遊樂園",
韓流瘋 及 爆爆遊樂園 不定期會有些小活動...歡迎踴躍參與...
====================================================
【其它小分享 福利帖】
(第118波大放送) : 人人回帖有獎勵
(第117波大放送) : 人人回帖有獎勵
(第116波大放送) : 人人回帖有獎勵
(第115波大放送) : 人人回帖有獎勵
(第114波大放送) : 人人回帖有獎勵
<如須查詢更多相關內容,請自行爬文>
**以上報告完畢**
如果可以的話,幫我評個分數或是送一多花給我^^
您的評分與鮮花,是我下次再發帖的原動力
謝謝~
====================================================
2013/05/27 By 游幃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