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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都更條例違憲 律師肯定又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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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蝶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發表於 2013-4-26 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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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 2013年4月26日 下午7:24






(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26日電)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今作出第709號解釋,指都市更新條例部分違憲。文林苑王家的律師詹順貴說,肯定但略感遺憾。

士林文林苑王家拆遷引發都更爭議,新北市土城區大慶信義福(村)5層樓集合住宅也因辦理重建時,台北市政府針對權利變換計畫的行政處分也引發爭議,分別提起行政訴訟敗訴定讞後,聲請大法官解釋。

大法官認為都更條例第19條第3項前段應修正,主管機關應將計畫相關資訊「送達」對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並公開舉辦「聽證會」,使利害關係人能到場表示意見,主管機關說明採納及不採納的理由後作成核定,送達所有利害關係人,以示慎重。

對此,詹順貴表示「肯定」,但他無法認同大法官認為第22條有關申請核定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時應具備的同意比率合憲,他表示遺憾。

由於文林苑與北市府就拆除、遷移的部分仍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中,尚未判決確定,大法官會議並不受理都更條例第36條第1項前段。

詹順貴說,王家人已與台北市政府進入協商階段,目前合意停止訴訟,現在要看北市府的態度及是否提出合宜的解決方案,若雙方未達成共識,不排除以此解釋文聲請再審。

土城地震受災戶的委任律師鄭文龍表示,這次釋憲解釋「相當正確」。他在臉書上貼文表示,都市更新條例缺少「少數抵抗權」的設計,才產生許多不合理案件,希望大家了解、讓立委知道,要保障少數抵抗權,讓少數有反買權及反擊的主導都更機會。1020426

來源:雅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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