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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林克穎願賠40萬 孝子父親:我出100萬買林克穎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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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蝶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發表於 2013-4-26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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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 2013年4月26日 上午6:14






〔自由時報記者項程鎮、吳岳修、張文川、林俊宏/台北報導〕英商林克穎撞死送報生孝子黃俊德後潛逃出境,還透過外交部、法務部傳話,願匯40到60萬元台幣給家屬表達歉意,黃父黃國安昨晚怒斥:「40萬算什麼?我出100萬元買林克穎的命!」

黃父昨晚聽到林克穎開出的道歉價碼,不斷大罵「誇張、離譜」,還說:「這是人說的話嗎?林克穎和他女友會有報應!」

據了解,我國駐歐單位日前透過外交部傳回消息,指林克穎願匯40萬元台幣給家屬表達歉意。黃家律師莊乾城則說,大約兩週前,林克穎曾經透過在台灣的朋友,傳簡訊給法務部保護司的承辦人,說林克穎在台灣60萬元存款可以用來賠償死者家屬,請保護司幫忙取得黃國安夫婦的銀行帳戶,保護司告知帳號後,兩週來沒消沒息。

「上述金額與家屬所受創痛和生活所面臨的困境,不成比例!」莊乾城認為仍須仰賴法務部積極幫忙,向英國方面聲請強制執行;莊乾城還說昨天沒連絡上黃姓夫婦,不知有無款項入帳。

至於林克穎的刑事責任部分,台北地檢署表示,已透過與英國的司法互助管道,請求英方協助遣返林克穎,北檢並已將林克穎的刑事確定判決經外交部轉給英國參考;民事責任部分,台北地院今年2月判決林克穎應賠償黃的父母共755萬餘元,因林克穎未上訴,確定一審定讞。

據了解,台英雙方近年來相互承認判決,法務部及司法院查出,英國高等法院還在1996年裁定,承認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及最高法院判決的效力,如林克穎在英國有財產,法務部希望英國援例,協助我方家屬進行法律扶助及查扣林克穎在英國的財產。

來源:雅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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