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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酒測執法 人手不足 「省掉很多麻煩」 警界贊成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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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幃翔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發表於 2013-1-26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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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陳鴻偉╱台北報導】
馬英九總統要求警方抓到酒駕者,逕行移送地檢署,好讓他們關久一點,「最多失去廿四小時的自由」;警界都表示「樂觀其成」,因為「可能省掉很多麻煩。」但要將酒測值未達零點五五者上銬、移送,可能必須修法,不然會吃上妨害自由官司。
一名偵查隊長指出,現行警方的作法,如果查獲酒測值超過零點五五,違反公共危險的酒駕者,會先將對方扣車、開單告發,然後再帶回分局問筆錄後移送地檢署。
但有時抓到嫌犯已經是凌晨兩、三點,很多檢察官都已休息,大部分的情況,檢方會要求警察先帶嫌犯到分局的留置室,再派專人看守,一直到早上九點再送到地檢署,隊長坦言:「有時人手不足,我們還要從警備隊、派出所抽調人力,女嫌犯也要特別請女警。」
另一名分局長也表示,如果依總統所說,以後抓到可以直接移送地檢署,站在警方的角度當然樂觀其成,「本來叫警察看管的,改成叫檢察官去看。」警察省事多了。
但如果遇到駕駛酒測值超過零點二五,未滿零點五五的狀況,分局長認為如果沒有修法,警方無法冒然上銬、帶回,因為依法只能裁罰,這樣做當事人可以反告警察妨害自由。
基層員警甚至打趣說,總統如果覺得到地檢署可以關久一點,乾脆以後路上抓到酒駕者,就叫警察立刻帶到地檢署,直接叫檢察官問筆錄,然後馬上抓去關,這樣應該更符合總統的「期待」。
來源 Yahoo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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