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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有錢卻欠國民年金 明年起配偶不用代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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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old2009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發表於 2019-11-17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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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保費繳不出來,配偶依法須幫忙代繳,這項規定遭詬病可能使經濟寬裕的被保險人欠費,不合理地由經濟相對困窘的配偶代繳或被罰。衛福部預告修正草案,個人年所得總額達50萬元以上,或個人所有土地與房屋價值合計達500萬元以上,其配偶就無須負連帶繳納義務,新法最快將明年上半年實施。

衛福部社會保險司司長商東福表示,國民年金納保對象是25歲至64歲,沒有參加勞保、農保、公教保、軍保的青壯年。立法之初,考量納保對象多是有家務貢獻,但沒有收入的家庭主婦,因此未強制被保險人繳納,規範配偶負連帶繳納義務。除非有正當理由,被保險人未繳納時,配偶須支付,違者將處3000元以上至1萬5000元以下罰鍰。

依據國民年金法有關正當理由範圍,可豁免的正當理由有15項,包括身分屬低收或中低收戶、未實際從事工作、入獄服刑、入營服兵役、罹患重傷或重病、最近一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總額未超過50萬元等。

國民年金爭議審議委員會多次接獲民眾申訴這項規範不公平,有申訴人指他的妻子明明經濟寬裕,卻不想繳費,身為配偶的他沒幫忙繳,就被處以罰鍰,不合理。

商東福表示,衛福部預告修正國民年金法有關正當理由範圍草案。草案規範,如果被保險人的個人年所得總額合計達50萬元以上,或者是個人所有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達500萬元以上, 其配偶就無須負連帶繳納義務。

商東福表示,修正草案已自11月12日起預告,預告期60日。如果討論順利,新法最快將於明年上半年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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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發
stanley5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9-11-24 10:08
代繳跟被罰緩這種規定
本來就不合理
早該取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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