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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做愛換i6」狼狎國三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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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pid999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發表於 2016-4-19 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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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楷棟、施昂強╱新北報導】新北一名國三少女,為買二手iPhone 6做為父親生日禮物並送予男友,透過臉書社團留言,未料遇上惡狼兜售相約面交,見面後提出「做愛一次換兩機」。兩人在公廁發生關係後,惡狼改口給她一萬元,以上車拿錢為由離去,少女苦等才驚覺受騙,警方據報逮捕惡狼,發現其手機有數十筆釣魚訊息,懷疑有其他少女受害,正擴大偵辦中。

警方調查,國三少女小花(化名,十五歲)長相清秀甜美,為了要買iPhone 6給父親與男友,四月初在臉書二手手機社團留言,希望能便宜買到禮物;惡狼林雍鈞(二十四歲,有毒品前科)擔任粗工,看到小花臉書可愛照片後,就計劃對其下手。
「兩支iPhone 6一萬六千元。」林嫌主動透過臉書訊息聯絡小花,表達願以低價出售手機,兩人並相約四日凌晨二時許在新北一處停車場面交,小花還趁父母熟睡時偷溜外出,搭計程車前往赴約。

藉口上車拿錢逃跑
警方表示,兩人碰面後,林嫌見小花長相甜美,即要求:「我不拿錢,跟我做愛一次兩支手機就是妳的!」少女一度猶豫,但為省下零用錢,答應交易。兩人就到附近公廁發生關係,林嫌得逞後,假借手機沒帶,但願意付她一萬元,即以上車拿錢為由逃離,小花在公廁外苦等數十分鐘,傳訊對方已讀不回,隨後又遭封鎖,才驚覺受騙返家向家人哭訴。

疑有其他少女受害
小花在家屬陪同下報警,警方採集林嫌遺留體液,根據對話紀錄並調閱監視器畫面追查,上周一順利逮捕林嫌,警方在其臉書訊息發現數十筆釣魚訊息,並與多名少女相約面交,懷疑有其他少女受害。
警訊時林嫌坦承性侵小花,辯稱聽過有其他人以此方式與想買手機的少女發生關係,因看到小花臉書的照片,才心生歹念,否認有其他少女受害,訊後被警方依妨害性自主罪送辦,並遭檢方聲押獲准,警方將持續追查是否有其他少女受害。

家庭教育導正觀念
律師王志超表示,林嫌違反《刑法》妨害性自主罪,對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少女性交,最高可處七年徒刑;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表示,物質化社會中有太多誘因,甚至笑貧不笑娼,少女可能認為行為不會被發現,答應以性行為換取免費手機,「這已是道德淪喪,應該從家庭教育給孩子正確良好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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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球 + 1 好內容,老衲來為這篇文章開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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