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上加入Android 台灣中文網,立即免費下載應用遊戲。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註冊
x
明年通路需標示雞肉和豬肉產地 違者重罰
2013年12月19日12:33
【戴安瑋/台北報導】繼美牛要清楚標示產地後,農委會也將於明年起要求販售進口雞肉及豬肉的量販、超市等通路業者,必須清楚標示產地,至於國產雞肉及豬肉,業者也須清楚標示。全案明年元旦起宣導3個月後,於明年3月1日起執行,違反規定的業者,最重可處1500萬元。
農委會表示,台灣每年進口12萬公噸雞肉及4萬噸豬肉,但賣場、通路業者多未清楚標示,導致有消費者買到進口雞肉、豬肉而不自知。農委會說,該案實施後,業者就不能再不標示產地,若不標示或標示不實,即有摻偽情形,依《食品衛生管理法》最重可處1500萬元。此外,CAS優良肉品也須清楚標示產地,違反規定的業者,依《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辦法》,可罰3萬至15萬元。
農委會說,除進口雞肉、豬肉要清楚標示產地,國產雞肉及豬肉業者也須於明年清楚標示產地,讓消費者在購買雞肉、豬肉時能清楚辨識。
為防堵業者以進口雞肉、豬肉冒充國產雞肉、豬肉,農委會已研究出酵素檢驗法,作為未來裁罰的依據。進口雞肉因是冷凍的,冷凍後的雞肉細胞粒線體會破裂,釋放出酵素,一檢驗即知是否是進口的。
資訊來源: 蘋果日報
感謝收看! 這帖不代表我的想法 這只是轉貼帖 希望這些訊息能幫的到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