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roid 台灣中文網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科技] 金融業個資檔案安全維護辦法出爐 (上)

[複製連結] 查看: 159|回覆: 0|好評: 0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游幃翔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發表於 2013-12-12 17:35

馬上加入Android 台灣中文網,立即免費下載應用遊戲。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註冊

x
金管會要求最晚2014年3月須符合。適用行業最廣,軌跡資料至少保存5年

金管會在11月8日公布了金融業個資安全維護辦法,並依先前公聽會決議,要求金融業者於4個月內完成法規遵循措施。達文西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葉奇鑫表示,這是已公布的各產業個資安全維護辦法中,適用產業別最廣的辦法,連新興的第三方支付產業都適用。

這份金管會用來規範金融業者個資維護措施的「指定非公務機關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辦法」,適用產業別包括了金融控股公司、銀行業、證券業、期貨業、保險業、電子票證業、其他經金管會公告的金融服務業,以及金管會主管的財團法人,第三方支付也因屬於電子票證業而適用。

金管會法律事務處承辦科員曾傑表示,金管會公布的版本,主要是參考法務部公布第二版、第三版的參考範例和公平會的版本綜合而成。

該辦法雖從公布日開始實施,不過,曾傑表示,根據今年8月金管會公聽會的會議記錄決議,同時參考「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的精神和實務操作需求,金管會檢查局會給予各金融機構約4個月緩衝期,完成相關辦法的制定與資安措施的調整。以此推算,各金融機構最晚需在2014年3月時,完全遵循這個辦法的規定。

在法條內容上,正式版本和預告版本最大差異是,正式版本適用範圍排除了會計師業,曾傑解釋,因為會計師和律師一樣,都是屬於高度自律性的產業且許多是個人執業,因此最後予以排除。

金融機構個資外洩需主動通報主管機關
曾傑表示,由於金融機構擁有詳細的個資,一旦發生重大個資外洩事件,影響範圍甚廣,加上參考「銀行業通報重大偶發事件之範圍與適用對象」及「保險業通報重大偶發事件之範圍與適用對象」相關規定,金管會在該辦法中強制規定,相關金融機構一旦發生重大個資外洩事件時,強迫賦予主動通報主管機關的責任。

「這也是其他主管機關公布的版本中,少見的規定。」他說。由於金融機構高度仰賴IT系統運作,一旦出事,受影響的個資往往數量龐大,為了讓主管機關能即時掌握事件發生波及的範圍,才明文要求主動通報。例如,之前中國信託網站個資外洩5萬多筆個資,中國信託第一時間也主動向銀行局進行通報,並持續更新處理進度。

金管會的辦法第6條中特別指出,企業發生重大個資外洩事件後,必須針對外洩的原因研議相關的矯正預防措施,葉奇鑫指出,這是目前唯一一個版本強迫外洩個資單位的矯正預防措施,必須經由公正、獨立且取得相關公認認證資格的專家,進行整體診斷及檢視。不過,辦法中沒有明定專家資格,將依照每個案例各自評估。

電子商務服務專屬7項資安措施要求
這次金管會公布的辦法中,特別針對適用產業推出的電子商務服務進行各種資安措施的規定。曾傑表示,目前各類非公務機關為了促進交易效率,都會提供類似網路銀行、網路下單等電子商務服務系統。

為了提供明確的參考建議,金管會則在辦法第十條規定,非公務機關提供電子商務服務系統時,至少應採取包括:使用者身分確認及保護機制;個人資料顯示的隱碼機制;網際網路傳輸採用安全加密機制;應用系統於開發、上線、維護等各階段軟體驗證與確認程序;個人資料檔案及資料庫應該進行存取控制與保護監控措施;防止外部網路入侵對策;非法或異常使用行為之監控與因應機制等七項資安措施。

不只針對電子商務服務明文規範資安措施,曾傑表示,包括各種紙本、儲存媒體甚至是備份資料的保護,為了便利金融機構掌握重點,金管會資訊服務處也協助法律事務處將相關的資安保護措施,明列在該辦法中。

其他針對軌跡資料的留存,金管會也參考個資法和其他法條規定,明定至少要保存5年的期限。曾傑說,透過明定保存年限,也讓相關金融機構更容易落實保護措施。因為個資法採取「舉證責任倒置」,舉證責任落在業者身上,曾傑認為,透過規範軌跡資料的保存作法,也有利於未來個資訴訟時的法庭舉證效力。
來源 ithome
====================================================
缺積分?? 缺碎鑽?? 缺鑽石?? 缺權限?? ...還是什麼都缺嗎?
可以參考以下兩篇 :
1. 共襄盛挙:結縁*随縁*感恩*惜福 APK.TW送給您*伴手禮*/
2. 新會員必讀 ~升級密技~ 鑽石-任務-積分-權限-簽到-搜尋-發文

====================================================
歡迎大家踴躍加入 群組 內的 "九局棒棒歡樂新天地"/"香蕉卯上芭樂"和"韓流瘋"及" 爆爆遊樂園"不定期會有些小活動...歡迎踴躍參與...
====================================================
【其它小分享 福利帖】
(第351波大放送) : 人人回帖有獎勵
(第350波大放送) : 人人回帖有獎勵
(第349波大放送) : 人人回帖有獎勵
(第348波大放送) : 人人回帖有獎勵
(第347波大放送) : 人人回帖有獎勵
<如須查詢更多相關內容,請自行爬文>


★★★★★★★★★★★★★★★★★★★★★★★★★★★★★★
★                          **以上報告完畢**                          ★
★     如果可以的話,幫我評個分數或是送一多花給我^^          ★
★     您的評分與鮮花,是我下次再發帖的原動力                   ★
★                                 謝謝~                                   ★
★★★★★★★★★★★★★★★★★★★★★★★★★★★★★★

====================================================
                                                                                   2013/12/12 By 游幃翔
「用Android 就來APK.TW」,快來加入粉絲吧!
Android 台灣中文網(APK.TW)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專題
用Android 就來Android 台灣中文網(https://apk.tw)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