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定帳號登入

Android 台灣中文網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社會] 奇怪理由被炒 勿簽任何切結書

[複製連結] 查看: 219|回覆: 0|好評: 0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lcctno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發表於 2013-11-24 08:13

馬上加入Android 台灣中文網,立即免費下載應用遊戲。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註冊

x
本帖最後由 lcctno 於 2013-11-24 08:15 編輯

奇怪理由被炒 勿簽任何切結書
2013年11月24日06:01   
自保方法
遇僱主以怪理由解僱,律師張建鳴指出,資方解僱勞方須有法定解僱理由,例如無故曠職3天或對僱主、同事的重大侮辱等,但若公司業務萎縮、經營不善有資遣必要,則須支付資遣費,「但若無法定解僱事由或沒資遣必要,就為不當解僱!」勞工可選擇在30天內要求終止勞動契約給付資遣費,或循法律途徑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也可選擇向勞工局申請調解。

留公告主動蒐證
「千萬別簽署『僱傭關係到此為止』的各式協議書、切結書或同意書!」律師廖芳萱提醒,遇不當解僱自保之道除別簽立上述文件外,期間若遇公司惡意阻擋不放行、或直接將門禁卡消磁,無法入內上班,建議寄存證信函請求上班,「若被拒絕,是公司問題,勞工並無曠職疑慮!」另法院判決確認僱用關係存在,僱主也須給付薪資。
此外勞工遭僱主非法解僱打官司,常會遇到舉證困難,廖芳萱也建議,應保留當初資遣公告、薪資計算方式及公司獎懲工作規則等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勞工平日若感受主管或僱主有敵意言論,可記下時間、地點,甚至錄音蒐證,或請同事作證遭受不公平對待。
◎突發中心



「用Android 就來APK.TW」,快來加入粉絲吧!
Android 台灣中文網(APK.TW)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專題
用Android 就來Android 台灣中文網(https://apk.tw)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