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roid 台灣中文網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社會] 民進黨團提修法 監聽資料挪他用最重判3年

[複製連結] 查看: 139|回覆: 0|好評: 0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lcctno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發表於 2013-11-3 11:38

馬上加入Android 台灣中文網,立即免費下載應用遊戲。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註冊

x
民進黨團提修法 監聽資料挪他用最重判3年
2013年11月03日11:29   
【黃揚明/台北報導】民進黨團今開記者會,總召柯建銘宣布明天將提出杜絕非法監聽相關修法,修法重點包括將監聽資料不得作為刑事審判以外用途,另案監聽資料無證據能力,且規範公務員或曾任公務員違法將監聽資料挪作他用,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柯建銘說,修法範圍包括《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刑事訴訟法》兩個作用法,以及《法院組織法》、《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組織條例》、《調查局組織法》三項組織法,明天提案後,希望後天程序委員會能排入本周5院會議程,並一讀交付委員會審查。

民進黨團書記長吳秉叡說,此次《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修法,明定監聽資料不得作為刑事審判以外用途,另案監聽資料應依法銷毀;監聽所得另案資料,在另案刑事審判程序中無證據能力;檢察官聲請監聽時應釋明理由,若無法說明理由要已具結方式代替;將監聽資料挪作他用比照洩漏監聽資料課以刑責。

此外,吳秉叡說,由於現在檢警通常都直接向電信業者調取通聯記錄,為保障人民秘密通訊自由,修法將檢警取調通聯記錄也要向法院聲請核發調取票才可調閱。另外,為避免浮濫監聽,增訂監聽不得以監聽設備全面監錄後,再以人力聽取內容,也就是說,限定監聽須為「同步監聽」。

吳秉叡指出,包括監聽票聲請、核發、執行、監聽資料的保管、使用、銷毀,其經辦、調閱、接觸的人都要建立連續流程履歷記錄,並予管理系統連線,杜絕公務員執法過程中恣意侵害人民隱私權;此外,還增訂監聽結束後監聽機關若超過1個月仍未向法院陳報,承辦法官應主動通知被監聽對象。

=====================================
資訊來源: 蘋果日報


感謝收看! 這帖不代表我的想法 這只是轉貼帖 希望這些訊息能幫的到您
如果您覺得還不錯的話 請送朵花 30朵鮮花 系統會自動高亮 更可提醒更多的人注意

「用Android 就來APK.TW」,快來加入粉絲吧!
Android 台灣中文網(APK.TW)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專題
用Android 就來Android 台灣中文網(https://apk.tw)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