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roid 台灣中文網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財經] 金融機構獲准設偏遠地區分行,7年內不得遷移

[複製連結] 查看: 242|回覆: 0|好評: 0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lcctno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發表於 2013-9-18 08:24

馬上加入Android 台灣中文網,立即免費下載應用遊戲。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註冊

x
2013/09/18 07:56   《金融》金融機構獲准設偏遠地區分行,7年內不得遷移

【時報記者陳奕先台北報導】為加強落實照顧金融服務欠缺地區民眾,金管會修正金融機構國內分支機構管
理辦法,除放寬金融機構至偏遠地區增設分支機構,得不受申請條件、申請家數及申請時間限制外,也明訂
獲准於該些地點增設分支機構者,設立後7年不得遷移。
  金管會已研訂「金融機構國內分支機構管理辦法」,預計將於近日內公告,以徵求各方意見。金管會表示
,為促進金融機構財務業務健全發展,並鼓勵於金融服務欠缺地區設置分支機構,以促進地方金融服務及城
鄉均衡發展,遂修正本辦法。

  金管會指出,為鼓勵金融機構於金融服務欠缺地區設置分支機構,金融機構申請設置地點有益城鄉均衡發
展者,也就是每10萬人分不到4家金融機構時,不受本辦法所定金融機構申請增設分支機構之申請條件、申請
家數及申請時間的限制。
  另外,金管會表示,信合社增設分支機構名單,得考量申設地區信合社密集度及全體信合社均衡發展。
  為避免金融業利用鬆綁套利,金管會表示,金融機構因申設地點有益城鄉均衡發展而獲准增設分支機構者
,除經主管機關核准遷移至其他有益城鄉均衡發展地區者外,設立後7年內不得遷移。



==================================
資訊來源:時報資訊公司

感謝收看! 這帖不代表我的想法 這只是轉貼帖 希望這些訊息能幫的到您
如果您覺得還不錯的話 請送朵花

「用Android 就來APK.TW」,快來加入粉絲吧!
Android 台灣中文網(APK.TW)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專題
用Android 就來Android 台灣中文網(https://apk.tw)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