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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 第三方支付拍板定案 網路儲值不可刷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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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8-8 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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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先金管會遲遲無意放行的第三方支付業務,在新主委曾銘宗上台後,果然出現一番新氣象。不只相關概念股傳出「漲」聲慶賀,行政院也在今(7)日拍板定案,不論是否為金融機構,未來均可以從事相關服務,預計最快8月底前相關規定出爐,9月開放申請。不過基於套現風險考量,禁止使用信用卡儲值。

行政院院長江宜樺今日上午在行政院專案會議,聽取「第三方支付服務管理推動建議」報告後,終於拍板定案。短期內將以「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作為非金融機構從事第三方支付服務的管理法源,但中長期經濟部將與法務部合作制訂專法,確立產業發展與金流管理,並將訂出定型化契約保障消費者。

金管會銀行局長桂先農表示,非金融機構從事第三方支付服務,主要可分為2種模式。第1種,依循「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的法源,第三方支付業者必須成立電子票證發行機構,資本額為3億元,若自行提供線上儲值服務,就得自己進行實名認證,儲值上限1萬元,而且電子票證間資金不得移轉。

第2種則是聯合金融機構,由銀行代為進行實名認證。依照銀行公會規畫的線上儲值方案,認證強度共有3類,包含自然人憑證認證,儲值上限20萬元,每日交易10萬元;銀行帳戶或信用卡認證,儲值上限10萬元,每日交易6萬元;電子郵件或手機認證,則是儲值上限1萬元,每日交易1萬元。

非金融機構經由與銀行業合作,實名認證提供消費者更安全的保障,因此可以爭取較高的獨立儲值額度。未來經濟部仍是第三方支付的主管機關,涉及銀行儲值帳戶與電子票證金流則是由金管會管轄,預計最快8月底前,網路儲值支付帳戶相關規定將會出爐,9月開放申請,今(2013)年底前有機會出現首宗案例。

另外,桂先農也指出,為了避免信用卡套現,未來消費者不論在銀行開設儲值帳戶,或是非金融機構的第三方支付業者辦理儲值,均不開放刷卡儲值,只可以利用實體帳戶轉帳、匯款。至於萬一發生類似盜用等相關爭議時,雖然消費者有責任舉證說明,但銀行與電子票證業者也有義務協助釐清,而非置身事外。

來源 : 卡優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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