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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洪仲丘條款 禁閉室將走入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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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7-12 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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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記者洪哲政/台北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3年7月12日 下午2:56
國防部上午表示,國軍昨晚已完成全國18處禁閉室的關閉與戒護人員歸建作業,將所有受到禁閉懲戒的人員送回原部隊;國防部將進一步修訂陸海空軍懲罰法,取消禁閉制度,讓國軍禁閉室走入歷史,杜絕有爭議高強度體能操練的懲罰方式,官兵違規處份,將回歸罰勤、禁足、罰站等方式,由各部隊執行違規懲罰,國防部將積極從事,希望在立法院下會期通過修法。


陸海空軍懲罰法第6條規定,士官懲罰種類,只有管訓、降級、記過、罰薪、悔過、罰勤、申誡;只有士兵的懲罰種類,加入禁閉、禁足與罰站。國防部若提出修法草案,形同「洪仲丘條款」。


據了解,以義務役身份入營的洪仲丘,因為大專兵背景,能辦理業務,在旅部連得以升任下士,卻仍被連上的志願役士官以士兵來看待,議決他須關士兵才有的禁閉。


知情人士透露,此節在陸軍早成慣例,義務役士兵因役期短,現已鮮能升任士官,能晉任士官的義務役士兵都是學有專長,能為部隊辦理相關業務,才能佔缺,領比一般義務役士兵高一點的軍餉,但多仍被志願役士官視為士兵看待,只因其並非志願役。


國防部昨日表示,國軍己自即日起暫停士官兵禁閉悔過懲罰,對於目前執行禁閉悔過中人員,由權責主官依「陸海空軍懲罰法」相關規定,調整執行適當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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