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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 2013年6月30日 上午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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頻道分組時 每一組品質等值 〔自由時報記者陳曉宜、劉力仁/台北報導〕去年九月,本報獨家報導全台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十年來每年平均毛利率皆超過四十%的暴利壟斷市場,不僅促使各縣市政府今年費率紛紛調降,也促使主管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正視有線電視系統收視戶獨大下,造成台灣傳播環境的不健全發展,進而開始就市場進行結構性整頓,今年四月提出分組付費制度,引發業者大反彈,但中研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教授施俊吉表示,只要配套制度設計得當,要求業者做頻道分組時,每一組品質等值,或是不同價格購買不同品質組別,分組付費制度對消費者絕對有利,並可創造收視價格合理化與節目品質提升的雙贏未來。
為促使有線電視收費合理化,NCC提出分組付費制度,預定民國一○六年上路,過渡期的三年,以降價懲罰不推動數位化的業者,引發有線電視系統業界與頻道業者反彈。施俊吉曾任公平會委員,主管有線電視業務,他直言,有本事做好節目的業者,就不會怕分組付費制度。
未達數位化 調降收視費合理
施俊吉說,業者經常以推動數位化為由,要求不能降價,因此未達數位化就調降收視費當然合理,以NCC規劃過渡期第三年,數位化未達七十五%者,收視費上限降為每月三百五十元,就是把業者高達四成的毛利全部扣除,只讓業者回收成本,包括平均購片費(即授權金)一百八十元與經營成本,當然業者還可賺取頻道上架費。
根據NCC規劃,一○六年開始實施分組付費,系統業者必須提出基本頻道分組,包含一組費率上限為二百元的基本頻道普及組、三組費率上限為一百元或一百三十元的基本套餐組,業者亦可組裝超過三組以上的套餐組,但總和不得超過三百元,加上基本普及組,最多五百元。花蓮縣、 台東縣及離島因為建置成本較高,上限六百元。
續吃大鍋飯 節目只會繼續爛
施俊吉表示,系統業者賺的是民眾付的收視費和頻道業者的上架費,頻道業者賺的是系統商支付的授權金和廣告費,所以,一旦分組付費,每戶繳納的收視費從二百元到五百元都有可能,系統業者收的錢就少了,而頻道業者若被分到收視戶較少的組,廣告費也會大受影響,業者當然跳腳。但施俊吉強調,只要配套制度設計得當,對消費者是絕對有利的,現在吃大鍋飯的做法,頻道節目只會繼續爛到極點。
有本事做好 授權金就可提高
施俊吉舉例,所謂的配套制度,例如系統業者不能反對頻道業者自願去普及組,也就是自願放棄授權金,但有本事做好節目到套餐組的,授權金就要提高。而在套餐的分組上,哪些節目要互搭也是關鍵,否則系統商若把爛節目都放在同一組,或是打擊對手頻道放在爛節目組都不行,NCC必須規範,收視戶每一元買到的收視率,每一組要等值或不能差距太大,這才是未來NCC要去認真設想的。
施俊吉說,業者現在喊出分組付費會讓業者收入減少、節目品質下降,都是不願進步的說法,或是提出「向上分組」,也就是從現在一百台、五百多元之上,再去分組付費,這些做法都無法讓台灣的有線電視頻道節目品質提升,只會讓節目越做越爛。
來源:ya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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