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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上司親又抱 女公務員告不成性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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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no37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發表於 2013-6-26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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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 2013年6月26日 上午6:20.
....〔自由時報記者林俊宏/台北報導〕在台北市政府任職的某女公務員,指控上司強行擁抱、親吻、襲胸及撫摸下體,涉犯性騷擾防治法;不過,台北地檢署調閱監視器錄影畫面,發現兩人在長椅上坐了1個多小時,事後並肩一起離開,認定無性騷擾犯行,將男上司不起訴,反認定女告訴人涉嫌誣告罪,昨將她起訴。

這名男上司向檢方說,當時經過女方同意才抱她並親嘴,因為他捨不得女方要調走,才打電話給對方,當時有問女方「會不會討厭我?」女方稱不會。

告訴人否認誣告,不過,檢方從監視器畫面,發現2人從晚間6點左右,坐在市府大樓外庭園長椅約1個小時,男方還在長椅附近的柱子旁,用雙手環抱女方,雙方多次擁吻,後來2人走到另一根柱子,又再度擁吻,7點20分左右才離開。

檢方認為,雙方擁抱及親吻時間長達10分鐘之久,從畫面看不出女方有拒絕男方親吻的動作,而且雙方事後並肩離開,女方也沒有呼救動作,雖然女方事後認為對方行為不妥,但仍難以認定有構成性騷擾犯行。






來源:ya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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