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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到警所問路 男拒酒測挨罰9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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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蝶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發表於 2013-6-1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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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 2013年6月1日 上午8:44






〔自由時報記者楊宜中/花蓮報導〕男子邱顯彰昨天指控,他騎機車到派出所問路,結果卻被警方要求酒測,他拒絕受測後,被開了一張九萬元拒絕酒測罰單。

警︰逆向行駛身有酒味

警方昨天則表示,有錄影帶證明邱顯彰逆向行駛,並在警方示意停車受檢後,才將機車停放在派出所前表示要問路,因警方發現他明顯有醉意因此要求酒測,而且警方是在派出所門口,由值勤中員警將他攔下,並無任何不當,雙方說法南轅北轍,一場羅生門。

男喊冤堅稱沒喝酒

邱顯彰說,他是在上個月四日,騎機車在吉安鄉找不到友人住處,因此前往吉安派出所派出所問路,但警方卻反向他要求查驗身分證件,並要求他進行酒測,因他拒絕酒測,警方就對他開出拒絕酒測的九萬元罰單,並扣下機車。他並強調,他絕對沒有喝酒。

邱顯彰說,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駕駛汽車型經警察機關設有告示執行測試檢定之處所,遭攔檢才有配合酒測的義務,但派出所不符合這項規定。

吉安警分局副分局長昨天則指出,邱顯彰上個月四日晚間,是逆向行駛吉安路,至派出所前時,正巧被走出派出所值勤的警員目擊,並示意停車受檢,邱顯彰見狀,直接騎機車至派出所大門將機車停妥,才表示要問路,警方並發現他身上有濃烈酒味,因此要求進行酒測,但邱顯彰拒絕受測,因此開出拒絕酒測的罰單,警方值勤並無任何違反規定之處。

花蓮縣議員黃振富則表示,邱顯彰尋求他的協助,但他立場中立,全案應透過法定管道進行申訴,此刻仍無法判定警、民之間的對錯。

來源雅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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