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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 Google 稱不會在法國以外歐洲市場建數位出版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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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2-12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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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浪科技訊 香港時間2月12日消息, Google 週一稱,該公司目前不計劃創立基金來支援法國以外的數字出版商。歐洲出版商理事會(European Publishers Council)主席弗朗西斯科‧平托‧巴爾塞芒(Francisco Pinto Balsemao)上週呼籲, Google 應向整個歐洲範圍內的媒體公司支付內容顯示費用。
  過去幾年中, Google 一直都在與歐洲出版商展開司法“戰爭”,比利時和法國出版商向其發起版權侵犯指控,原因是 Google 在搜索結果和 Google 新聞(Google News)等服務中顯示和聚合來自出版商的內容。 Google 本月早些時候宣佈成立一個6000萬歐元(約合8050萬美元)的基金,為法國出版商的數字計劃提供支援,同時宣佈已就一項本地版權爭訟達成和解。但 Google 現已証實,不會在歐洲其他市場上複製這種數字創新基金支援模式。
   Google 發言人表示:“雖然我們一直都樂於與出版商就推動流動、參與度和商業化增長的更多想法展開談判,但目前不計劃在法國以外創造一個基金。”
   Google 在去年12月與比利時出版商達成和解,同意與其展開合作,促銷其服務和內容。 Google 在法國也達成了類似的和解,但並未將創立基金與本地版權訴訟案直接聯繫到一起。除了基金以外, Google 稱其將“加深與法國出版商的合作關係,利用我們的廣告技術來幫助提高其在線業務收入”。
   Google 並未就對待法國市場與歐洲其他市場的態度差異問題置評,但在宣佈成立法國基金的博客文章中宣佈,該公司“正在履行我們在2011年作出的承諾,也就是在法國提高投資”,指出 Google 文化研究所(Cultural Institute)是其在法國進行投資的另一個例子。
  在德國,國會正在對一項立法草案進行審批;如果草案獲批,則版權法覆蓋範圍將擴大至將出版商的文本信息片段涵蓋在內,要求搜索引擎和網絡內容聚合商支付版稅來獲得這些內容的授權。 Google 正在進行遊說活動,稱這項草案是一項“糟糕的法律”,極力主張該草案違反了互聯網以超鏈接為基礎這一架構的“基礎原則”。(唐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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