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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酒駕預防性羈押 立委批「異想天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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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幃翔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發表於 2013-2-8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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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李宇欣/台北報導〕為遏止酒駕歪風,馬英九總統近日表態支持修法,針對酒駕者實施「預防性羈押」,此話一出,遭朝野立委吐槽、批評馬搞不清楚狀況!因為只有法官才有權行使「預防性羈押」,只有看守所才能「羈押」,學法出身的馬英九卻不懂法律,實在是異想天開!
立委:法官才有權行使
國民黨立委蔡正元昨以「報告馬總統,你好像又弄錯了!」為題在臉書上PO文,質疑馬英九日前表態修法,對酒駕實施「預防性羈押」。
蔡正元說,只有法官才能實施預防性羈押,且只有看守所才能進行羈押,然而,大台北地區只有一間土城看守所,倘若酒駕者在新北市貢寮區被抓,警察必須將人送到板橋地檢署,經檢察官、法官確定後送至看守所羈押,這種作法擺明是增加第一線執法警察的困擾和工作量,且酒駕多半發生在夜間,夜間的執法人力相較於日間更少,若每名酒駕者都要這樣舟車勞頓,「只是將警察的人力耗在送交過程上,酒測臨檢站反而缺警察」。
蔡正元並建議,酒駕的問題,應修改現行的「社會秩序維護法」,將酒駕者「拘留」在派出所,若酒駕情節嚴重者,可再依「行政執行法」,對酒駕者進行管束。
民進黨團幹事長潘孟安也說,馬英九當過法務部長,卻沒有基本的法律概念,亂提修法、貽笑大方,我國的警力根本無法負荷「羈押」酒駕者,看守所也不可能塞滿被「羈押」的酒駕者。
台聯總召林世嘉也質疑,酒駕已經在去年提高刑責,但酒駕問題卻有增無減,政府應加強不可酒駕的宣導與教育,而非預防性羈押,搞得警察、檢察官和法官人仰馬翻。林世嘉也呼籲馬總統,「多做點正經事!」如今我國經濟蕭條、百廢待舉,總統應針對財經議題多著墨,而不是拋出酒駕議題,企圖轉移焦點。
來源 Yahoo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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