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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 什麼是投名狀???? 獻給廣大的社會新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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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ttoomm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發表於 2012-10-11 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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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名狀」,簡單一句話:就是大家成為殺人的共犯。你、我、他,我們彼此都知道對方幹了傷天害理的事。你、我、他,彼此抓著小辮子,綁在一塊,有一天出了事,誰也跑不掉。
  
別以為「投名狀」是黑道的玩藝,其實在今天的世界,處處有投名狀。就像投奔梁山泊的林沖,你愈是新來乍到,愈可能被要求:「納上讓我們信得過的投名狀!」
  
小心自然地成為共犯
  
今天你警校畢業,分發進個警局,明天你同事發給每人一個信封,辦公事裡的人都接了,你當然也接過來,打開信封嚇一跳:這麼多錢?是津貼嗎?我才到任,也有?
你正疑惑,同事擺擺手:拿著!每個月都有你的。
再過些時,同事告訴你去哪些地方打個轉,到了就知道了,少問!有問題回來再說。
於是你一路巡訪、一路「收件」,直到有一天又來個菜鳥,你就再把這差事交下去。
這就是「投名狀」!出了事,你跑得掉嗎?沒人拿槍抵著你,是你自己去收的。
  
忌一陷再陷
  
再舉個例子,今天你作某某官、某某員,有一天同事請客,你去了。一大桌,全是同事,老張老王老李老孫,還有個不認識的,大家開懷暢飲,由那不認識的買單;再去下一攤,除了美酒,還有美女。所幸是走後門,房間十分隱蔽,隨你們樂。實在開心,借著酒意,還有再下一攤,各別帶出場。
這也是「投名狀」!
你知道當你跟去喝花酒,你那票同事有多開心嗎?如果你還帶出場了,他們就更放心了。
所有在場的人、所有的小姐、那個陌生人,都是人證。搞不好還有人借著打手機、拍了照,甚至出場的小姐留了「物證」。你還能跑得掉嗎?
  
當大家都指鹿為馬…連文化圈都有投名狀;
  
你是鑒賞名家,同行邀你去看看寶貝。喝!真不少,看來全是真的,其實全是假的。你看出有假,剛要說,四周人卻喊:「真東西!好東西!」跟著紛紛在鑒藏書上簽字,遞到你面前,你簽還是不簽?
你剛正不阿,說你不確定,不能簽。
沒過幾天,又有鑒寶的聚會,搞不好還是某拍賣公司的鑒定大會,你認識的那批專家都受邀,據說有驚人的「出場費」,偏偏漏了你。
更麻煩的是業界開始傳,你鑒定力有問題。一次兩次三次都沒你的份,事實也證明你過氣了。而且就算有人拿了東西找鑒定,也不找你,只因為聽說你不夠專門,而且眼睛「奇苛」,真的都會被你說成假的。
終於有一天,他們又邀請你去了。你也以大家的意見為意見,乖乖地簽了名、拿了出場費。
多好啊!從此你成為了哥兒們,大家信得過你,有好吃的絕對忘不了你。因為,你簽了「投名狀」。
  
忌永遠黑白不分
  
如果您是社會新鮮人,看到這兒,請不要害怕,或者怪我危言聳聽。我也希望這只是我的「危言」,社會上「乾淨」得不得了。但我不能不讓你知道少數的不乾淨。
你尤其要知道團體的力量。今天你是前面那警員、那官員、那鑒賞家,當你四周的人都指黑為白的時候,你能如何?
黑永遠是黑!白永遠是白!沒錯!但在那個小圈圈、在那個場合,你還是得識時務。否則眾口鑠金,只怕你死了,都沒人能護你。
好比在戰場上,你親眼見到你的同胞濫殺無辜,他沒命令你一起殺,教你簽「投名狀」已經不錯了,你能當場說要舉發他嗎?
如果他還沒扣板機,你可以拼命阻止,但是當他已經做了,你頂多能阻止他再做,否則可能有一顆子彈會留給你。
  
這樣的事,你當然要揭發,但不必當場表明。好漢不吃眼前虧,你可以裝作沒事,直到有個安全的機會,再一舉揭發。
同樣的道理,你被帶去喝花酒,被拍了照,如果你的同儕都去了,你只能認栽,但千萬別再帶小姐出場。
  
忌拍親熱照片
  
還有個最普遍、最不像「投名狀」的投名狀。是當你跟男朋友(或女朋友)打得火熱、甚至翻雲覆雨的時候,他舉起手機攝影。
他拍的不是你一個人,是兩個人,他也在裡面,加上你們說不定已經論及婚嫁。
而且,多刺激啊!搞不好他回家把照片發過來給你,你還興奮呢!
問題是,如果有一天你們不好了,如果有一天他的手機或電腦掉了……,怎麼辦?
他為什麼拍照?因為你們好!因為刺激!但會不會也因為他要你簽投名狀?
知道了這一點,無論你是男生還是女生,你能隨便拍攝親熱照嗎?
切記!切記!如果你不記、你不忌,很可能中計,有一天成為豔照門的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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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發
satan_one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2-10-12 11:43
T大說得太務實了, 雖然很醜陋, 但這就是實情.

什麼舉世皆濁, 唯我獨清....這類的屁話, 聽聽就好, 如果你真的如此白目
保證死的最快的反而是你.

那如何自處呢?! 同流而不合汙, 至少不要變本加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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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jungchu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2-10-12 18:11
本帖最後由 jungchu 於 2012-10-13 12:11 編輯

本人經歷過類似事件,痛苦了一下子,忍氣吞聲撐下去,
五塊錢郵票及電話申冤,換個單位,後來單位換多了,你猜怎麼了,
遇到了賞識的長官,結果是丕極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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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ghtyfly + 1 + 1 勇士們的場景浮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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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Albar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2-10-12 18:44
一直以為"投名狀"是拜把 換帖的意思
原來是有更深入成為"自己人"要交心的才是啊
受教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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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ghtyfly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2-10-12 19:15
就像小屁孩組幫會,入幫先去隨機砍一個人我看看....老大如此說
就有人莫名在街上被砍了...作牢的是誰呢?
是非判斷,必須有自己的一把尺(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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