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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roid] Google、北市府法規會續談 延後到星期五分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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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miko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發表於 2011-8-4 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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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在本日 (8/3)由美國總部代表及律師與台北市政府法規會進行協商,雙方針對Android Market付費App是否遵從台灣消保法規議題再作相關討論,Google Android系統策略顧問Kenneth Carter也同步從美國連線參與此次會議,目前雙方確定將於週五再就相同議題進行續談。

根據台北市政府法規會在今日所釋出新聞稿中指出,Google與北市府法規會在今天的會議上依然表示瞭解Google與Android軟體開發商都應遵循各國相關法律規定,但針對法規執行上的細節仍有疑慮,因此希望能有進一步討論空間,目前雙方同意再於本周五繼續討論。

而在此次會議中,法規會主委葉慶元主要便是提出歐盟近期已在6月23日通過新版消費者保護指令草案,表示其中已將數位化商品納入14日猶豫(鑑賞)期的使用範圍,除了部分例外情形 (如消費者在購買明示同意放棄解約權),否則在商品下載完成後均有14日之鑑賞期。葉慶元認為,若以歐盟所通過新版草案可提供14日鑑賞期來看,台灣法規目前所要求的7日鑑賞期規定套用在數位化商品,並非全球獨創的「恐龍條款」。

葉慶元進一步說明,台北市政府分別已在7月29日及8月1日與消保會、消基會、資策會,電信產業發展協會、電腦商業同會公會、數位出版聯盟、出版商業同業公會等四大公會,及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遠傳電信三大手機平台業者進行溝通,主要也希望針對App購買行為建立合理的消費保護機制,估計之後也還會再與蘋果、Google雙方進行討論,確定日後執法尺度及方向。

另一方面,葉慶元也表示經詢問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遠傳電信與蘋果等App銷售服務業者,在北市府要求落實7日鑑賞期的規定後並未有任何惡性退費情況,因此認為足以證明台灣地區消費者理性足以信賴,同時表示之後將持續與Google方面作溝通,希望創造消費者、軟體開發者與平台提供商三贏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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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kk47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1-8-4 21:50
我還猜測禮拜5的結果   應為颱風天關係 所以等下禮拜1分曉    處理態度永遠只有明天  
為何領薪水就拿這麼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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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aas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1-8-5 09:28
一拖再拖不知道要拖到什麼時候
只希望結果是對消費者有利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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