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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 關於現行L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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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Lilyandy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3-5-28 10:00
您好!

首先,感謝樓主提供建議。

但 Logo 額為主觀之問題,因此將心比心囉!
既然站方採用,我們應該給予尊重,而非批評!
這是相對的,若閣下所採用之事務受到批評,
您做何感想呢??

當然,提供建議固然是好意,
但是看完閣下之言論,似乎非採用您的意見不可,否則天下大亂?
這點~~~~筆者倒覺得不妥哦!

有鑑於此,願各位能夠和善討論之,
勿增加不必要的爭論與爭議,
將這些時間應用到應該利用的地方,才不至浪費時間囉~~~

以上鑑定完畢!本案駁回!不得再次上訴!

點評

沒那麼誇張啦~只不過是盡身為版務的職責罷了  發表於 2013-5-28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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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sps1008 + 5 很給力!
sb10sb1 + 3 + 5 神馬都是相互遵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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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樓主| 憂傷的魂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3-5-28 12:38

版主大人
你確定你的舉例恰當

在下就一張圖片予以批評建議
你的舉例是人

另外我必須講
有沒有斷章取義之嫌

整篇文章要抓著不倫不類那四個字打
請問不倫不類有怎樣嗎

【釋義】:不倫:不同類。既非這一類,又非那一類,形容成樣子或沒有道理。
http://tw.18dao.net/%E6%88%90%E8%AA%9E%E8%A9%9E%E5%85%B8/%E4%B8%8D%E5%80%AB%E4%B8%8D%E9%A1%9E

一個人物造型不像 Android 機器人
但又有 Android 機器人2根天線
在下覺得不倫不類何錯之有

諸位對於不倫不類這四個字是否過度解釋了
雖然我書讀得少
但絕對清楚不倫不類並無不敬之意

你既提到網路禮儀
如果仍是針對不倫不類
在下仍不覺得有失理之處

很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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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樓主| 憂傷的魂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3-5-28 12:47
Lilyandy 發表於 2013-5-28 10:00
您好!

首先,感謝樓主提供建議。

先回你我並沒有重覆發表多帖
各別回覆三位版主大人的話
所以又錯了嗎

你說 勿增加不必要的爭論與爭議
你可知道
你正做了這件事

你扣了我一個新的帽子叫 非採用我的意見不可 否則天下大亂

我該特別針對你所拋出這新議題做辯駁嗎
似乎不行

閣下既說不得再次上訴
那好 你說了算

點評

呵~說者無意,聽者有意,閣下何不優先修正自己的言詞來避免嫌疑呢?畢竟,各人解讀不同的。  發表於 2013-5-28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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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樓主| 憂傷的魂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3-5-28 13:23
這裡回覆rsps1008版主大人於8樓點評

關於不倫不類我已於12樓有所說明
如果你看懂了不倫不類這四個字的釋義

我想請問
在下主題內容字字句句哪裡不夠委婉

內容中
我將問題點一一點出
不就是解釋何以我覺得不倫不類

如果我只丟一句不倫不類
但並未將何以覺得不倫不類的問題點給說清楚講明白
因而引發版主大人們不滿那是我不對

我認為反映問題不該是這樣的
應該要從頭至尾清楚的陳述
請問你認同嗎

而將突兀的問題點給點出來詳加說明
接著提供改善建議
這樣的流程
我不懂在下哪裡錯了

我也是認為都有發言的權力
我才斗膽敢在此提出建言

結果如何 還需要贅言嗎




像現在那個小綠人
既不像 Android 機器人
又不像正常的人類
卻又知道他是穿17號球衣的林書豪
但林書豪皮膚不是綠色 也沒長角

除不倫不類成語外
還有什麼成語可以形容
且不會讓版主大人們覺得是惡意批評
請rsps1008版主大人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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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兒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3-5-28 13:36
憂傷的魂 發表於 2013-5-28 13:23
這裡回覆rsps1008版主大人於8樓點評

關於不倫不類我已於12樓有所說明


老實說...
那個林書豪我也覺得長那個觸角有點給他怪怪得=.=
不過換個角度下去看~這也算是論壇另類的特色
至於你解釋成不倫不類~我覺得有點過於難聽!!
畢竟每位美工人員的想法都不一樣~
當然我們毎個人的想法也都不一樣~
這只能算是個人的審美觀念問題...
與其要說不倫不類的話~我倒是覺得"非主流"還比較貼切又好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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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ingkkkkk + 3 + 5 版主說話都有兼顧到,值得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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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憂傷的魂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3-5-28 13:58
晴兒 發表於 2013-5-28 13:36
老實說...
那個林書豪我也覺得長那個觸角有點給他怪怪得=.=
不過換個角度下去看~這也算是論壇另類的特色

謝謝指教

你提到了一個要點
畢竟每位美工人員的想法都不一樣~
當然我們毎個人的想法也都不一樣~

是的
每個人的想法一定不一樣
所以提出之建言
站方如何看待我並沒有強迫
這點我一定得重申
因為被扣了帽子

再說每個人的想法一定不一樣部分
對於圖片之建言會用想法會不一樣來看待

但對於不倫不類的觀感
有沒有同樣用想法會不一樣來看待

我受的教育讓我知道我所看到的 感受到的
可以用不倫不類這成語來形容

大家可以不認同
又或許認為有更好的詞彙可以應用

但可以將我的意思硬往惡意方面去推 去聯想嗎
成語的釋義難道會隨著年代不同而有所改變

該成語的釋意有標準可依循
但因每個人的解讀有所不同
所以我錯了

應該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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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兒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3-5-28 14:19
憂傷的魂 發表於 2013-5-28 13:58
謝謝指教

你提到了一個要點

只能說大多數的人都把這句成語給醜化利用了

不倫不類 : 不像這類,也不像那類。形容不像樣或不合格式。

照字面上的解釋~也不算是難聽的話~
只是因為大多數的人都把他套用在難聽的言語上利用
大家聽久了~就覺得這句話有點過於難聽...

你並沒有錯~
你只是提出你的想法和建議~
錯的是在於毎個人解讀那句"不倫不類"的想法不同而已
我一直沒有認為你有錯~只是我覺得有點過於難聽
也是因為常常聽到那句成語被套用到難聽的言語上
我才會有這種過於難聽的想法...
你就不要想那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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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ingkkkkk + 3 + 5 真是個好模範的版主!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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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ts3081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3-5-28 15:11
事到如今~
似乎好幾樓都欠樓主一個道歉
以上僅個人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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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憂傷的魂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3-5-28 15:58
回12樓 Lilyandy 點評

你既然知道說者無意 聽者有意這道理
你既然知道各人解讀不同這道理

為什麼要我修正自己的言詞來避免嫌疑
敢問又有什麼嫌疑

難道不是我說無心
諸位版主大人們聽有意

道理你都懂
然而對象你真確定沒搞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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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ingkkkkk + 3 + 5 有些事情你慢慢會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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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lyandy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3-5-28 16:37
本帖最後由 Lilyandy 於 2013-5-28 17:23 編輯

呵呵~~~~

該如何解釋呢?

來來,筆者來提示您該如何『編輯』並且『同時回覆多人』,
以下回覆文即為範例,提供您參考之。
憂傷的魂 發表於 2013-5-28 12:47
先回你我並沒有重覆發表多帖
各別回覆三位版主大人的話
所以又錯了嗎?


點評如同『提醒』並未扣分,
閣下之反應還真是大呢?是否有失大氣呢?
不過,一篇可達成目地,卻需要多篇連發...
也許,各人習慣之不同吧?
以筆者之做法,一篇文章即可概括全部囉~~

憂傷的魂 發表於 2013-5-28 12:47
你扣了我一個新的帽子叫 非採用我的意見不可 否則天下大亂


至於此部份而言,
筆者正是提醒您『用詞需加以修正,盡可能避免嫌疑』,
雖閣下無此本意,但您所表達之言詞,
對其他人而言,可能會有不同的解讀,
即為『說者無意,聽者有意』囉。
故,筆者所回應之言詞『非採用您的意見不可,否則天下大亂?』,
即為拜讀閣下之文所得到之『結論』罷了,
相信,不少人應該也有類似之感覺吧?



至於 Logo 部份,雖然您提供了建議,
也熱心製作了 Logo 圖,
不過,站方採用率方面應該是趨近於零,
因此,您確定有必要如此堅持嗎?

筆者可是領教過囉~~~

曾經發表過兩篇建議,如下:
http://apk.tw/thread-172305-1-1.html
http://apk.tw/thread-169865-1-1.html

至今也未有下文囉~~~~呵呵~~~~



ts3081 發表於 2013-5-28 15:11:44
事到如今~
似乎好幾樓都欠樓主一個道歉
以上僅個人想法

在此回覆之各位,均無人有明顯錯誤,
僅為樓主用詞失當而已,故不需向樓主道歉。
至於樓主,亦無明顯過失,僅為價值觀之不同,故亦不需道歉。

不同的用詞,得到的結果亦然不同,
各人發表言論前,建議還是多加思考為佳。^^

憂傷的魂 發表於 2013-5-28 15:58:55
你既然知道說者無意 聽者有意這道理
你既然知道各人解讀不同這道理

為什麼要我修正自己的言詞來避免嫌疑
敢問又有什麼嫌疑

難道不是我說無心
諸位版主大人們聽有意

道理你都懂
然而對象你真確定沒搞錯


既然您如此認為,那大家也無話可談,
也不可能彼此達成共識,
有如秀才遇到兵,有理講不清,
不如請停止無義意之言論囉,
將這些時間利用到其他方面,不是更好嗎??^^?

相信,此討論,也得不到相對的結果,何必自討苦吃呢?^_^





在此,也懇請各位版務,大家共同停止無義意之爭論,
以免浪費美好時光。

同時,也請管理員關閉此爭議帖,以防事端不斷擴大。^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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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er_Ya + 3 + 1 + 5 神馬都希望不要發生筆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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