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時間9月23日消息,歐盟競爭事務專員喬奎因‧阿爾穆尼亞(Joaquin Almunia)週五表示,該機構與 Google 的和解談判所剩的時間已經非常有限。 Google 在該案中被控利用搜索引擎偏向自家服務,打壓競爭對手。
阿爾穆尼亞是在一次新聞發佈會上作出上述表態的,他還表示,倘若“最終結果無法達到我們的期望,並消除我們的擔憂”,該機構仍將對 Google 發出正式指控,也就是所謂的“異議聲明”。
Google 與歐盟的談判自今年7月正式開始。倘若無法達成和解,歐盟有可能對 Google 處以罰金,甚至限制其搜索引擎業務,而這恰恰是 Google 廣告業務的主要收入來源。 Google 一直堅稱,該公司對搜索引擎所作的調整都是為了給用戶提供更好的體驗,而非增加自身市場份額。
倘若和解談判破裂, Google 可能最多面臨全球年收入10%的罰款──該公司去年的的年收入將近380億美元。除此之外,在獲准向歐盟普通法院上訴前, Google 還必須糾正被認定違規的所有行為。
阿爾穆尼亞今年5月表示,他懷疑 Google 可能濫用互聯網搜索地位優先顯示自家服務,例如 Google 地圖和 Google 圖片。阿爾穆尼亞當時還表示, Google 搜索結果中的一些內容是從競爭對手網站上複製的,他還對 Google 發佈廣告的方式表達了擔憂,包括向合作網站中傳送搜索廣告的方式。
不過,阿爾穆尼亞並未立刻對 Google 發出正式指控,而是允許 Google 提交解決方案。此舉表明,歐盟監管者希望避免將此案拖入曠日持久的司法程式。在此之前,微軟和英特爾與歐盟的“較量”都持續了很長時間,耗費了大量精力。
但要迅速達成和解也要面臨挑戰。他週五談及 Google 一案時說:“一方面,從技術角度來講,談判並不容易。但與此同時,這一談判也不可能無限期地進行下去。”
不過,將此案拖延幾週或幾個月,可以幫助阿爾穆尼亞將調查程式與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以下簡稱“FTC”)的日程相協調,後者的調查啟動時間大約比歐盟晚了6個月。
如果歐盟和FTC達成相似結論, Google 就很難再在和解條款中擁有話語權。“如果美國和歐盟達成一致,競爭對手就很難用一家機構的結論對抗另一家機構。”倫敦律師事務所Watson, Farley & Williams合夥人伊曼紐拉‧萊齊(Emanuela Lecchi)說,“另外,其他監管機構也將有方向可循。”
FTC主席喬‧萊博維茨(Jon Leibowitz)週三在華盛頓的一次反壟斷會議上表示,該機構將於年底前決定是否對 Google 採取法律行動。FTC的部分調查內容與歐盟相同。
但萊博維茨拒絕透露FTC職員是否建議該機構的委員採取執法行動。他說:“我們尚未作出決定。我們正在做自己該做的事情──從公眾角度,以中立姿態審核証據、仔細思考。”(鼎宏)
來源 香港新浪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