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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2顆子彈恐嚇曾勇夫 男判拘役5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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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cctno
時間:
2013-9-16 11:56
標題:
寄2顆子彈恐嚇曾勇夫 男判拘役50天
寄2顆子彈恐嚇曾勇夫 男判拘役50天
2013年09月16日11:44
【張欽/台北報導】楊姓男子4年前因竊盜罪判刑6月服刑出獄,去年9月又在高雄住處寫下「交撿2顆子彈給法務部長曾勇夫」恐嚇信,連同鏽蝕沒殺傷力的子彈裝入信封內,寄到法務部。法務部秘書去年10月16日轉交曾勇夫後報警處理。
楊男辯稱希望曾勇夫協助處理他與莊姓女子的刑事案件,並非恐嚇。但台北地院認為寄子彈給他人必讓收件者感受到生命受威脅,楊男卻寫信並附2顆子彈行為恐嚇法務部長,且犯後毫無悔意,今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楊男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全案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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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來源: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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