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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王貴芬條款」過了 掌摑醫護關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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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eyasss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4-1-15 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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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都是這樣 一些鄉代 民代 立委 有幾個背景是乾淨的 永遠以為天老大 他老二一樣  類似這樣保護小老百姓的條款還要再多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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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ra19924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4-1-15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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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王貴芬有沒有要關啊???
還是修訂出來她就沒事???
然後繼續危害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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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訂的法案不能往前追溯 只能適用法案通過後 所發生的事件  發表於 2014-1-15 19:07
法律無追溯期  發表於 2014-1-15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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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eamyu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4-1-15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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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如果送醫,

除了家屬著急,

醫護人員心理壓力也很大,

實在沒必要把氣出在他人身上,

希望這個條款可以讓醫護人員更能放心的照顧病人,

也讓那些撒野到護理站的人可以安分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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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519125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4-1-15 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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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看不出來是告訴乃論還是非告訴乃論
定這種特別法出來,醫護人員被家屬病患攻擊或是污辱
如果醫院要息事寧人,搓湯圓
不願意多惹風波,這種法定出來都是好看用的
國家法律沒有問題,有問題都是出在執行力上


台灣被惡質商人污染多久了,法律擺在那邊
最後還不是要靠看見台灣,事情被鬧大了
才願意執行法律。

遠X電X這麼惡質,早該解約了
事實很明確,問題是政府就是沒有人願意執行
最大的問題,出在執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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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公務罪 應該是公訴罪  發表於 2014-1-15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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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borla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4-1-16 13:28
這種接受醫療卻對醫療人員暴力相對的人, 真是不可取. 而且也會危及其他接受醫療的民眾的安危與權益.
應當更重的處分, 且不得易科罰金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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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clpower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4-1-16 17:39
osmile 發表於 2014-1-15 18:29
其實應該設立個特權人士或者大牌人士條款..針對那些特權人士應該給予更嚴格的限制才對..
...

這各主義還真不賴!!
不過別忘了唷
制定法律的人裡面就包含了這些特權人士唷
要他們打自己嘴巴可能比較難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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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maymay183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4-1-21 18:03
我們第一前線的醫療人員~總算可以獲得保障了...太好了^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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