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定帳號登入

Android 台灣中文網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殺我漁民,拒絕道歉。萬人連心,還我國威。

    [複製連結] 查看: 54925|回覆: 647|好評: 538
281
fresh0228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3-5-12 15:16
是可忍,孰不可忍也!

丟兩顆飛彈過去,說是脫靶好了....

評分

參與人數 2碎鑽 +2 幫助 +1 收起 理由
frankclass23 + 1 很給力!
hung987 + 1 + 1 很給力!

查看全部評分

用Android 就來Android 台灣中文網(https://apk.tw)
回覆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282
ywau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3-5-12 15:19
72小時通牒?!
搞錯!
24小時也給多了~!!!!
而且只是禁止菲勞,雙方大使回國
算是哪門子的制裁?!
弱~~~真的很弱!!
用Android 就來Android 台灣中文網(https://apk.tw)
回覆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283
羅德里蓋茲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3-5-12 15:21
台灣的戰力和資源比菲律賓好太多
還在被菲律賓這樣欺負
完全是靠美國在後面撐腰
台灣政府快點硬起來對菲律賓開戰吧
我準備接受徵招囉

評分

參與人數 1碎鑽 +1 幫助 +1 收起 理由
hung987 + 1 + 1 非常讚

查看全部評分

用Android 就來Android 台灣中文網(https://apk.tw)
回覆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284
netwind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3-5-12 15:23
本帖最後由 netwind 於 2013-5-12 15:27 編輯

軟腳台灣政府,希望不要又只想用拖延戰術,不做任何實質行動,想說過了一個月人民就忘記的拖法,被害人家屬都說對政府不抱任何希望,身為國民這是一個多麼可悲的情況,連國家都不能保護人民,那要這個政府做何用,當前的政府只是讓人期望越大失望越大!!

評分

參與人數 1幫助 +1 收起 理由
frankclass23 + 1 老衲來幫這篇文章開光

查看全部評分

用Android 就來Android 台灣中文網(https://apk.tw)
回覆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285
aka1324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3-5-12 15:31
菲律賓警員連香港遊客也救不了,現在又向台灣的國民亂槍殺掉!
菲律賓真是一個無能腐敗的海盜國家,人人得而誅之!
用Android 就來Android 台灣中文網(https://apk.tw)
回覆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286
renge438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3-5-12 15:58
這實在是太誇張
不要看我們好欺負
大家一起加油
用Android 就來Android 台灣中文網(https://apk.tw)
回覆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287
daniel199904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3-5-12 16:00
本人跳IP到國外
繼續攻擊啦
(我順便也攻擊我學校的伺服器XDD)

點評

學校IP不可以啦..會被查出來喔..  發表於 2013-5-12 19:02

評分

參與人數 2碎鑽 +1 幫助 +2 收起 理由
netwind + 1
blah~ + 1 + 1 非常讚

查看全部評分

用Android 就來Android 台灣中文網(https://apk.tw)
回覆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288
yankees0115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3-5-12 16:03
希望菲律賓能夠跟我們大家道歉!!
用Android 就來Android 台灣中文網(https://apk.tw)
回覆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289
Sita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3-5-12 16:05
對政府處理的態度感到寒心。
人民出了事,政府卻不能為人民出頭,
超不想付所得稅去養那些廢人。

評分

參與人數 1幫助 +1 收起 理由
frankclass23 + 1 老衲來幫這篇文章開光

查看全部評分

用Android 就來Android 台灣中文網(https://apk.tw)
回覆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290
applefi87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3-5-12 16:19
用Android 就來Android 台灣中文網(https://apk.tw)
回覆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