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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 死刑可具體遏止殺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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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_bobi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2-12-14 10:11

我認同v姊的看法

我也認為不應該廢除死刑
人權應該不是這樣解讀的
不能因為他有悔意
就抹煞他曾犯下的罪行

雖然無法減清受害者家屬的傷痛
但是施行死刑也算告慰亡靈
更能具體遏止殺人犯罪

不再存有反正沒有死刑
進去吃免錢的,假釋又可以放出來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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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gkono + 4 感謝讓我有學習瞭解的機會。有一些事情現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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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369.tw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管理版區
發表於 2012-12-14 10:35
加害者給予受害者死刑
那社會是否也該給予加害者死刑
一命抵一命,這很公道的道理阿
廢除死刑之後,那受害者家屬何辜阿
受害者又何等無辜受害該死嗎
廢死刑單位的也是否該站在受害者及受害者家屬的立場想一下
那是何等的無奈、失望跟傷心
一夕之間,就這麼的親人永遠不回來了
還有小孩子還要養的,加害者奪走了小孩子的父或母親
稚子何辜,再也見不到爹或娘...
最後~廢死單位的...給我滾出這民主國家的台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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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bar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2-12-14 11:07
可憐的人啊!
為了吃公家飯、不惜一切用盡手段!
殺人不必償命、不符合傳統習俗,
更甚者,囂張跋扈以為沒有死刑的拘束,大膽妄為,社會難容
難道國家要養他20年,再出來當好漢嗎?
一罪一罰,怎麼加也只執行25~30年,
在裡面裝死、裝孬20年就可以辦假釋,出來又來個社會適應不良,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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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養他20年也就等於是百姓養他20年= =  發表於 2012-12-14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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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kvjej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2-12-14 11:30
本帖最後由 dkvjej 於 2012-12-14 12:05 編輯

我國處於過渡階段,國家邁入民主  人民對於民主自由定義尚待加強
濫用自由  什麼只要我喜歡沒什麼不可以
自制觀念尚未成熟
當下   個人認為不宜廢除死刑

權利與義務是相對的
100% 自由民主  相對的只要越線 就必須付出倍數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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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go729127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2-12-14 11:46
死刑是必要的,殺人犯通常最怕死,

死刑未明確前,之前也是有個確定十惡不做的殺人犯,

槍決前還癱軟無力..

死刑至少可以抑制他們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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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月★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2-12-14 12:11
如果死刑可遏止殺人犯罪
那麼倡妓合法化也可以遏止強姦案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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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蝶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2-12-14 12:34
本帖最後由 kof0000032 於 2012-12-14 16:44 編輯




法醫高大成曾經說過這麼一段往事

一個死刑犯.判決已定死刑.執行時間剩餘3日

死囚:法醫.聽說人死後會輪迴轉世.那我會變什麼?

法醫:你這樣為作歹.大概會輪迴作畜生

死囚:我不要死.我不要死

自己幹過什麼?不然國家會輕易奪一條生命?

= = = =  = = = = = = = = = = = = =






我就真的他媽搞不懂那些衛道人士頭腦在想些什麼?

浪費納稅人的錢去養那些死刑犯,直接講就是(吃了米)台語

一天到晚說對方也是一條命,乾脆你的命跟他交換好了

有本事幹出傷天害理的行為,有的還背負10條人命以上

判決一個死刑就算真的槍決了,也只是便宜了他而已

被害者家屬情何以堪,這種傷痛一輩子也難從記憶中抹滅

衛道人士,請發揮你的大腦功用,人云亦云,不要讓你的大腦成為裝飾品

一開始只有幾個在贊成廢死,到後來還座遊覽車號召的

玩過角色扮演,將心比心角色替換,就會瞭解被害者家屬心中的痛

死刑的存在,或許其他國家已廢除,但在台灣絕對廢不得

前些日子那個遊樂場被殺的小弟,嫌犯好手好腳不是斷手斷腳

為了吃免錢飯,把一條無辜的幼小生命結束

人家還來不及體會這世界的美好,嫌犯就這樣狠心殺了他

真是越想心裡就越幹

地獄少女 閻魔愛:想死一次看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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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有被濫用的嫌疑!  發表於 2012-12-14 13:59
我也真想他媽的廢死廢腦給我滾出這民主國家~~~  發表於 2012-12-14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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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l65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2-12-14 12:57
我認為死刑是有必要的~~~
那些人權組織要求保障加害人的人權
但有考慮到被害人的人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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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gkono + 2 + 1 + 4 神馬都是不可知法犯法。遵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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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子小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2-12-14 15:15
對犯罪的人寬恕需有相對等的說服與資格,但往往都難以寬恕。
也是有的那是千百萬分之一。有多少能耐施加於被害人就應要有多少能耐承受於自身,並不是過後在來後悔請他人寬恕。這都已為時已晚了!
修行人常說一句:放下屠刀, 立地成佛。這是說惡人手拿刀還未造成傷害,當下痛改前非請求原諒,那他有資格成佛。並不是惡人刀子已砍下去了,在把刀子丟掉在後悔在痛改前非而也可成佛,這是不對的。請大家要搞清楚當刀子已經見血代表沒有回頭路了好嗎?如政府執意違民怨在那發假慈悲心,最後定造成慈悲生禍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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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gkono + 2 + 1 + 4 同感:再認識「放下屠刀, 立地成佛」的真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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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ettor426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2-12-14 17:22
本帖最後由 abettor426 於 2012-12-14 17:27 編輯

寫在前頭:個人立場─反對廢除死刑!!

死刑的廢止與否一直是個爭論不休的問題
針對為什麼要支持死刑,與為什麼要廢除死刑的雙方均提出諸多論點
然而,雖然如前所述,我個人是支持維持死刑的存在
但我仍然要幫廢除死刑論者說句公道話
廢死論者的論點中,個人覺得最主要也是最強力的理由
就是人不是神,總會有錯判之時
當一個人被錯判而執行死刑後,並無可逆性
簡單說,也就是人死不能復生

如同江國慶案,姑且不論江案的錯判是人為刻意產生,還是單純誤判
但是在執行死刑的多年後,發現他並非該死的那個人
這時候怎麼辦?國家賠錢給他的家屬撫慰心靈?
許該案提起非常上訴或再審救濟?
這些都比不過把江國慶還給他的家人不是嗎?

再者,前陣子蘇建和等三人因為刑事妥速審判法的施行而獲得無罪釋放
在這個案子裡,認為他們是兇手與不是兇手的都大有人在
我想表達的是,有時候一個人有罪與否,事情是不是真的他做的,沒有那麼容易判斷
這是廢死立場的論點中我覺得最強力的理由

僅供大家參考

點評

蘇建和案的問題在於,其證據﹑自白﹑口供是以非法手段取得,根據毒樹果實理論,這些證據沒有法律效用,因為是違法弄到手的~  發表於 2012-12-14 22:36
害死江國慶的是軍方長期以來的祕密主義作風,軍方那種傲慢的態度,導致他們在辦案時也一樣自以為是,沒辦法,他們曾是黨衛軍~  發表於 2012-12-14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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