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和一個人交往是一個重要的決定,我仍然隨隨便便的就答應了阿顧,而且我也不知道我為何會這樣-二零一三年,阿顧那個時候還在擔任教職的時候,他受邀去一場私人的宴會。主辦人是一個非常非常機車的老男人。阿顧問我願不願意跟他一起去,但是他提醒我,如果我想要去,就一定得要是伴侶或是家人的身分才行,然後那個時候,我就提出這個決定:「那我們乾脆開始交往吧。」他想都沒想,就回答:「好啊。」他告訴他哥我們交往的事情。沒多久,他哥就送了我們價值三十四萬的勞力士蠔式恆動鑽錶(可是永遠都是阿顧在戴,因為我討厭手錶)。如此快速讓我不禁想懷疑他們是否是串通好的。我要做的事情就是在阿顧的朋友面前承認我是他的男朋友就好了。這沒問題,任何場合,我都大方承認我是他的男友。因為我知道,都讓阿顧處理吧。
一個禮拜後,我就坐在他床上了。
兩個禮拜後,我們交換了體液、戒指、秘密和臉書密碼。
一個月後,我人就坐在他們家的聚餐裡了。
兩個月後,我和他母親變成超好的朋友。
四個月後,他朋友紛紛承認我是個不錯的傢伙。
五個月後,我們就決定要領養幾個小孩了。
有一次我們因為一只鍋子吵架,因為我覺得不要用新的鍋子炒菜,而他認為買來不用幹麻。當天晚上,我們在微信問了彼此:「我們為甚麼那麼輕易就開始交往了?」
但是現在已經事隔一年多了,你知道他要做甚麼嗎?他要跪在上帝面前感謝上帝讓他遇我,因為我是個好男友(因為我的床上技巧太好了,他曾經告訴我說,他懷疑我是不是有去進修甚麼做愛技巧課程)。我怕有些人不知道,所以我得重提:阿顧是男人,我也是男人,了解了嗎?請支持多元成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