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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 日法院首次依「被遺忘權」 要求Google刪除更生人被逮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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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eiyuan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發表於 2016-2-28 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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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自由電子報2016-02-28  20:57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日本有名男子數年前因違反《禁止兒童買春和兒童色情法》,遭警方逮捕並罰款50萬日圓(約14萬8700元新台幣),不過在這之後,只要在Google上搜尋該男子的姓名和住址,並可搜索到被捕當時的新聞報導,男子因此向Google提出刪除的要求。而埼玉縣地方法院在去年勒令Google刪除,審判長認為,這是「被遺忘的權利」(被遺忘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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