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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萬交保 檢抗告 發回更裁
〔記者蔡清華、李立法、邱芷柔、洪臣宏、黃建華/報導〕餿水油案的主嫌郭烈成前天獲屏東地院裁定以五萬元交保,隨即將銀行戶頭內八十六萬元提領一空,屏東地檢署昨提出抗告,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昨晚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
提煉餿水油的不肖業者郭烈成(中),前天以5萬元交保,隨即將銀行戶頭內86萬元提領一空。(中央社資料照)
出入以賓士車代步的郭烈成,應訊時卻向檢方哭窮,表示拿不出十萬元保釋金,法院最後裁定五萬元交保,引發輿論譁然,屏東地院昨天解釋,法官認為被告郭烈成未符合羈押要件,故諭知五萬元交保。
戶頭86萬領走 檢未掌握財力
法界人士認為,此案所引發的食安風暴,規模之大,恐怕是檢警始料未及,竟連主嫌的財力狀況都未掌握,直到輿論痛批,才發現主嫌在銀行戶頭內還有遠超過十萬元保釋金的存款,勉強提出抗告,全案偵辦有檢討空間。
屏東檢方表示將補強新事證,不排除約談強冠公司更高層決策者,取得新的有利證詞。
煉油惡臭被檢舉 找小弟關切
郭烈成於民國九十八年開始於屏東縣竹田鄉六巷村購地打造煉油廠,因為煉油惡臭、廢棄物排放到灌溉水溝,曾遭鄰居和農民檢舉,鄰居指出,當時大家向郭嫌反映,沒想到郭嫌不僅惡言相向,還找來「小弟」到地方關切,「行徑完全不像正經的生意人」,大家都敢怒不敢言。
刑事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專案人員直言,郭嫌有詐欺、偽造文書、侵占等多項前科,「說穿了就是個撈偏門的撈家,只要有錢賺,什麼都敢做」。位於竹田的地下油行工廠是設在親屬名下土地,但親屬並不知情。卅二歲的郭嫌與父母同住在屏東市復興南路一段,曾有一段婚姻,但只維持一年三個月,育有一名六歲女兒。
郭嫌沒有化工與食品加工背景,為何會幹起「黑心油」買賣?專案小組甚至懷疑幕後另有「師父級」高手傳授相關回收、煉油技術,否則郭嫌如何懂得把餿水油處理到「酸價值」與油品含水量符合檢驗標準?
廢油回收業者 否認傳煉油術
不過,被點名指導郭嫌「點廢油成金」秘方的廢油回收業者胡信德,昨天矢口否認,強調把餿水油變成食用油的方法,需要精密設備與複雜技巧,他根本不懂。胡信德承認他的生意主要是將回收油賣給生質柴油廠,郭烈成七年前成為他的客戶,兩人確有生意往來。
一位去過郭嫌地下工廠的專案小組人員透露,郭嫌幾乎可說是「土法」煉油,他用鍋爐煮沸蒐購來的餿水油,不斷撈起浮在上層的油,再等冷卻油水分離,反覆過濾雜質,等濾清油品後蒙混成「豬油」,賣給強冠公司。(自由時報2014.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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