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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 去年原始貧富差距7.7倍 未明顯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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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8-17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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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自由時報 – 2013年8月17日 上午6:11
低所得家庭社福津貼調高 差距略縮小
〔自由時報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行政院主計總處昨天公布「家庭收支調查」,去年所得最高及最低二十%家庭,所得差距六.一三倍,較前年略減○.○四倍,為近四年新低,主要是八項社福津貼調高,部分低所得家庭收入增加;若未計入政府移轉收支(租稅及社福補助等),原始貧富差距仍達七.七倍,為史上第五高,且原始貧富差距最高五年都在馬政府任內。
主計總處公布的貧富差距,是將國內家庭戶數按所得高低分為五等分,再計算所得最高二十%及最低二十%家庭的差距倍數。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則將綜所稅申報戶分成十等分及二十等分,因此,以綜所稅申報資料計算的所得差距更高,二○一一年分別是三十三.一一倍及九十六.五六倍,續創史上新高。
主計總處官員表示,雖然去年經濟成長幅度較小,但失業率下降、就業人數增加,整體所得及就業情況略有改善,加上八項社福津貼支出增加一百多億元,且領取勞保年金者增加,使得低所得者收入增幅較大,因此所得差距縮小。
根據主計總處調查,去年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所得總額減掉稅費、利息等非消費支出)九十二.四萬元,增加一.七%;平均每人可支配所得則是二十八.六萬元,增加三.六%。
去年所得最高二十%家庭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一八四.六萬元,較前年增加一%,所得最低二十%家庭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三十.一萬元,增加一.七%,由於低所得家庭所得增幅較大,所得差距微減至六.一三倍,吉尼係數是○.三三八,略低於前年的○.三四二。
不過,政府移轉收支縮減所得差距一.五八倍,若未計入政府移轉收支,去年原始貧富差距仍達七.七倍,僅微減○.○五倍,並未明顯改善。對此,主計總處官員表示,若與前兩年相較,所得差距已漸趨穩定。
來源 yahoo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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