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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警察1次開給你》吉普車載客觀光 5罰單106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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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蝶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發表於 2013-5-30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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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 2013年5月30日 上午8:44






〔自由時報記者侯承旭/屏東報導〕滿州鄉陳姓民眾以自家吉普車攬客營業,遭員警攔檢一口氣開了五張罰單,縣議員痛批警方違反比例原則,警察局長林金郎允諾協助申訴。

議員痛批違反比例原則

家住滿州鄉的陳姓男子,平日以自家吉普車招攬觀光客為業,五月四日以每人收費五百元載了四名乘客,在滿州鄉頂角路被警方攔下,員警一口氣開了五張罰單,包括以自用車違規營業(罰車主,即駕駛之母親)、以自用車違規營業(罰駕駛)、變更車身結構、超載、未繫安全帶等。

縣議員潘裕隆昨天質詢指出,這五張罰單若以最低罰款金額計算,陳姓民眾至少要繳交十萬六千九百元,比他的吉普車還要貴,員警執法理所當然,但應該符合比例原則,否則就是欺壓百姓。

潘裕隆質疑,恆春半島許多居民以自家的吉普車攬客營業,吉普車至少兩百輛,儼然成為新的旅遊型態,政府不思輔導合法化,反而大開殺戒,「連民眾吃一口飯的機會都要剝奪」。

縣長曹啟鴻答覆表示,遊客搭吉普車觀光越來越普遍,縣府也曾思考協助合法化,但因事權牽涉監理單位及墾管處,還需多方協調。

警方︰可申訴 是否過當將檢討

警察局長林金郎指出,今年四月監處站接獲檢舉,指恆春半島以自家吉普車違規攬客的情況嚴重,所以五月起結合警方實施聯合稽查,員警一次開五張罰單是否過當將檢討,陳姓民眾若覺得委屈,可在期限內提出申訴,警察局會給予必要協助。

來源雅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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